日前,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及河南省电力公司组织全省主要能源企业,针对《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技术指导意见》开展征求意见。
12月29日,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及发改委联合发布《铜梁区支持新型储能发展八条措施(试行)》的通知,支持“新能源+储能”一体化开发模式。
10月14日,嘉善政府网发布“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屋顶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包括工业、物流、商业综合体等;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煤以上的新上项目;县内国资企业为主投资建设的标准厂房和产业园区。新建工商业项目在投资协议中按照“宜建尽建”的原则明确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内容,鼓励以自发自用方式为主,并按照同步设计、同步实施的要求,在规划设计阶段明确光伏安装面积和容量
10月13日,湖南省发改委印发《湖南省电力支撑能力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5年)》。
8月31日,山东省能源局印发《山东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保障指导意见(试行)》,文件提出,分类保障风光项目并网。按照项目类型和特点,将风光项目分为保障性项目、市场化项目和就地消纳项目。保障性项目主要包括户用光伏、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省有关政策支持的整县分布式光伏、海上风电、海上光伏项目,以及国家或省级明确要求予以保障的其他项目。市场化项目是指在自愿的前提下配置储能获得并网规模的陆上风电、陆上集
通知指出,全市2022年底前新增光伏装机200兆瓦,至2025年底新增装机300兆瓦(总装机容量累计达500兆瓦)。实施整市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四大工程,分布式光伏开发的同时,按不低于光伏装机容量10%的要求总体配套建设光伏储能设施容量。新招商引资企业须100%设计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各产业平台工业厂房全面实施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开发(“十四五”期间,存量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60%以上)。
5月20日,浙江诸暨市政府发布关于《诸暨市整市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工作方案》的公示,其中提到,实施整市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四大工程,分布式光伏开发的同时,按不低于光伏装机容量10%的要求总体配套建设光伏储能设施容量。
日前,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光伏发电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文件明确,到2025年,全市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260万千瓦以上。到2025年,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可安装光伏屋顶面积力争实现光伏覆盖率达到50%以上。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非化石能源和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促进苏州能源结构调整优化,按照《“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省发改委关于开展2022年光伏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开发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精神,
河北省能源局日前发布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指导规范(试行)》提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逐步按照光伏+储能方式开发建设,以确保电网安全运行和用户供用电安全为原则,统筹考虑负荷特性和电能质量要求配置储能。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