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申报2023年度萧山区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通知指出,对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装机容量在30KWp以上已建成企业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月起按实际发电量给予
3月18日,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余姚市公共建筑屋顶光伏项目资金补助的通知。根据通知,对2023年度经过备案认可的装机容量100千瓦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屋顶光伏项目,经并网验收后,按照并网容量给予一次性0.3元/瓦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15万元。
产业链价格下行将延续至何时?此前多数分析人士的回答都是“2024年上半年部分产能出清,形成新的供需平衡”。然而,从明年全年的市场需求和产能数据、价格行情看,这股寒潮可能持续更久,明年下半年的行业形势同样不算明朗。
12月25日,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磐安县光伏发展补贴实施办法(2023-2025年)》,文件明确对在磐安县县域范围及金磐开发区范围内投资兴建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方,按照工商业屋顶光伏0.10元/瓦,居民家庭屋顶光伏0.2元/瓦的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装机容量补贴。已经享受其他县级以上财政补助的项目,不重复享受本补助政策。该办法自2023年度起施行,有
10月12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加快放开各类电源参与电力现货市场。按照 2030 年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交易的时间节点,现货试点地区结合实际制定分步实施方案。分布式新能源装机占比较高的地区,推动分布式新能源上网电量参与市场,探索参与市场的有效机制。暂未参与所在地区现货市场的新能源发电主体,应视为价格接受者参与电力现货
10月20日,河北省发改委下发《关于组织申报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的通知》,开展“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的竞争性配置,提出:鼓励利用闲散空地、坑塘水面、现有建设用地、 农业大棚、养殖业大棚、高速公路边坡、油田气田等开发建设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
9月15日,磐安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磐安县光伏发展补贴实施办法(2023-2025年)》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显示:在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县域范围及金磐开发区范围投资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兴建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工商业屋顶光伏0.10元/瓦,居民家庭屋顶光伏0.2元
通知明确,对2019—2020年在禅城区利用工业、商业、交通、公共机构、居民家庭等各类型建筑物和构筑物建成且符合国家、省、市光伏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3元/千瓦时(其中市级补助0.06元/千瓦时、区级补助0.24元/千瓦时),自项目建成的次月1日起计算补助金额,连续补助3年。(项目建成时间按供电部门出具的《并网验收意见单》上并网验收时间为准)
7月20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 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指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供电公司实际上网电量为准,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全容量建成并网,按0.
近日,新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会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试点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设立光伏项目专项补贴资金,对新会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已完成报批流程,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建成且首次并网计量的工商业屋顶光伏项目,经属地镇(街、区)、工业园区审核后纳入补贴范围(党政机关、国有及镇属企事业单位、村委会、公办学校及医院、商住楼、个人住宅物业除外),补贴对象为光伏项目的建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