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江苏省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公布《关于加快推动房屋建筑领域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综合多方反馈意见,决定对该办法不做修改。详情如下:关于公布《关于
加快推动房屋建筑领域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通告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关于加快推动房屋建筑领域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于
11月22日,江苏省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公布《关于加快推动房屋建筑领域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综合多方反馈意见,决定对该办法不做修改。详情如下:关于公布《关于加快
推动房屋建筑领域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通告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关于加快推动房屋建筑领域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于2022
等清洁低碳供暖。提高建筑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加快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
)3.因地制宜开发水电。积极推进水电基地建设,加快乌江等流域水电机组扩机,推动已纳入流域规划、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保护要求的水电项目开工建设。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对具备条件的小水电站实施绿色改造
日前,天津市住建委发布《天津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指出,推广城镇建筑太阳能应用。工业园区、交通设施建筑、居住建筑及学校、医院、公共机构等公共建筑推广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
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推广城镇建筑太阳能应用。工业园区、交通设施建筑、居住建筑及学校、医院、公共机构等公共建筑推广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推动智能微电网
。继续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鼓励集中式复合光伏发展。因地制宜发展农林生物质和沼气发电,改造提升生物质分布式能源项目。规划建设兰溪制氢项目,落实建设可再生能源制氢、谷电制氢、天然气制氢协同组合的制氢供氢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433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8〕30号)、《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
白城百万千瓦级“光伏领跑者”基地规模。以西部白城、松原地区为重点,开展风光储、光伏农业、光伏牧业等“光伏+”地面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建设。中部长春、吉林等地区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预计到
。中部长春、吉林等地区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吉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吉林省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吉能电力〔2022〕356号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433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8〕30号
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2.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提升省内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大力促进具备条件的风电和光伏发电快速规模化发展,加大具有资源优势的地热能开发
利用力度。因地制宜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鼓励生物质直燃发电向热电联产转型,积极探索开展区域智慧能源建设,形成多能互补的能源格局。因地制宜开发水能,做好水电挖潜增容工作。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
、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领域。积极支持高效光伏、多能互补、智慧风电等清洁能源技术创新示范,开展风光火储一体化开发和多元化应用,支撑新能源规模化开发和高比例发展,助力实现“双碳”目标。全文如下:关于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