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日照市睿航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光伏设备供应商入库项目 二、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包 光伏组件供应商入库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
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第三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
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三十五条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
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第三十六条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
,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
安全年活动,加强基建、检修、业扩、农电等现场管理,确保安全作业。强化分包队伍安全管理,着力整治非法分包、违规分包、以包代管等突出问题。确保站用直流、通信等二次系统可靠运行。加强产业单位、集体企业和境外
分包,分包单位须具备相应资质并经采购人审核书面认可; (1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承接监理服务标段(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符合
单位拟采取分包方式进行,选择的分包方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并得到招标人认可;
4.投标人须满足下列业绩要求:
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2个不少于1.8MW的屋面光伏电站总承包
资格;
注: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合同、社保证明)。
6.分包的相关要求:
(a)若中标后,自行完成工程采购施工任务,项目设计任务拟采取分包的,拟委托的设计单位应满足:
1至少具有2
,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第三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
UL或VDE或同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 (5)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不允许主设备(即光伏组件)分包或转包。 (8)投标人不存在
; 2.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