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本次招标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投标人必须至少满足以下A和B其中之一要求,未满足另一要求的则必须进行相应的分包(相应的分包商必须满足投标人未能满足的要求
,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与分包商签订的书面分包协议原件扫描件,以及分包商能满足分包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扫描件):
A: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
)。投标方在投标书中应以应用业绩为题做专门说明。其分包商亦应具有相同的经验和业绩并完全执行本规范书的要求,分包商资格应由招标方书面认可,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
同类设备的同等或类似供货业绩,并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投标方在投标书中应以应用业绩为题做专门说明。其分包商亦应具有相同的经验和业绩并完全执行本规范书的要求,分包
商资格应由招标方书面认可,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
(二)送出工程EPC总承包标段: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
企业的要求更为具体。对于非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人具有3个及以上的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力工程总承包或50W以上光伏发电总承包或10Wh储能项目总承包业绩,且要求电池系统分包商,该分包商应为国内、国际有
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可为施工企业、设计单位。
(3)联合投标须明确电池系统分包高,该分包商应为国内、国际有实力的电池系统制造商或其控股子公司,其年生产能力锂电池
人可为施工企业、设计单位。
(3)联合投标须明确电池系统分包商,该分包商应为国内、国际有实力的电池系统制造商或其控股子公司,其年生产能力锂电池3GW或系统集成500W/1GWh及以上,锂电池通过国家
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及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复印件),并且具有良好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管理能力。
(3)须明确电池系统分包商,该分包商应为国内、国际有实力的电池系统制造商或其控股子公司,其年生产能力锂电池3GW
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c)如设计需要分包,则只能有1家分包商,且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d)设计分包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
得再分包或转让。
(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监理、检测服务的单位,及其关联的附属机构(投标时须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未向采购代理
三级及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b)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c)如设计需要分包,则只能有1家分包商,且必须具有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d)设计分包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得再分包或转让。
(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为
中标后提供本单位或分包方的施工资质,由招标人核实。 3)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招标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设计或施工其中一项有效资质。允许投标人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分包。如果分包,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与分包商签订的书面分包协议原件。 a)电力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