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严控重点行业产能规模。严控重点行业新增产能,提高增量项目准入门槛。严格落实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政策,严禁违法违规新增产能。加强重点行业产能过剩分析预警和窗口指导,加快化解过剩产能
。利用综合标准,严格常态化执法,持续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为新兴产业发展腾出空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专栏1 产业结构优化有序布局
提升。其次,各地参照国家出台的储能政策,根据自身电网特点和储能发展需要,制定了不同的市场主体准入条件和注册规则,但缺乏统一标准,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保障储能高效参与市场运行。最后,各省尚未形成统一
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关于加强储能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
+”升级,全面提升国际通信服务能力和物联网接入能力。(九)补齐“三农”工作短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强化耕地保护,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科学统筹粮食和经济作物种植,提高口粮生产和保障能力
“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打造云南政务服务升级版。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深入推进市场准入效能评估(云南试点),建立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复用和业务协同制度,抓好昆明中央法务区和昆明市
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化工行业项目建设的若干规定》《关于提高部分行业建设项目准入条件的规定》,提高高耗能项目准入门槛,控制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三是有序
推进节能改造,淘汰化解落后和过剩产能。“十三五”时期,完成煤电机组节能改造9台、154万千瓦;火力发电煤耗从2015年的333克标准煤/千瓦时降至2020年的324克标准煤/千瓦时,累计下降8.9克
,根据自身电网特点和储能发展需要,制定了不同的市场主体准入条件和注册规则,但缺乏统一标准,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保障储能高效参与市场运行。最后,各省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储能参与电力市场模式,对储能市场
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关于加强储能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
换电标准。修订全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规范。2.严控质量准入。建立充电设备产品质量认证运营商采信制度,按照国家标准(GB)、能源行业标准(NB)的相关要求,严格充电设施产品的准入管理。建立“僵尸
划定各类空间管控边界,优化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因地制宜界定乡村建设规划范围,严守耕地红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严格农村居民建房规划审批管理
保障,指导县级制定并公布本地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录,推进划定千人以上规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规定配套完善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
能源发展战略,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提高新增产业项目准入要求,将单位增加值(产值)能耗水平作为项目引入的重要标准,科学评估新增项目对能耗双控和碳中和目标的影响,严格节能审查验收闭环管理
镇国际实验生态社区内执行高于全市要求的可再生能源应用标准。推动既有建筑安装光伏,到2025年公共机构、工业厂房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以上,到2030年实现应装尽装。在建筑领域推进用能方式变革
积水区治理,支持沿黄地区系统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有效应对城市内涝防治标准范围内的降雨。加强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和省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调度,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负责,省水利厅、省
后续管护覆盖率,按照农村户厕每户每年30元、农村公厕每座每年6000元的标准予以奖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负责,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十一)推进城镇污染综合治理。统筹安排中央和省
。(四)创新园区用地模式,提升园区产出效益8.推行“区域评估+标准地”模式。实现区域评估成果互认共享,减少企业投入成本。推进“标准地”改革,自治区制定“标准地”出让主要控制性指标要求,各盟市年内要出台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