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链不断形成和发展。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整体视角看,要充分发挥可再生能源尤其是新能源开发利用技术门槛低、可普及性强、能够与能源消费者“短连接”的优势,与工业、交通、建筑、农业等跨行业融合
融合,深入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和“千家万户沐光行动”,推广“新能源+农业”“新能源+旅游”等模式,促进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五是统筹新能源就地开发与产业转移,促进“绿电+”产业布局优化。推动
发展。第二章 规划管理第四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提出风电、光伏发电发展总体目标和重大项目布局;组织开展风电、光伏发电资源普查,充分衔接规划资源、生态环境、农业(渔业
、农业(渔业)、林业、水务、交通等相关部门关于符合本领域管控政策要求、不涉及限制性因素的明确意见。二)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应当具备项目建设所需的技术、资金、经营管理能力。三
与传统能源融合发展。第二章 规划管理第四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提出风电、光伏发电发展总体目标和重大项目布局;组织开展风电、光伏发电资源普查,充分衔接规划资源
、生态环境、农业(渔业)、林业、水务、交通等政策要求,评估各区技术可开发量,形成资源普查成果。第五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电网企业统筹电力发展和消纳,结合区域承载能力提出并网消纳规模,并根据风电
氨”“光伏+农产品”等“光伏+制造业”试点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局、经信局、农业农村局)(六)补齐产业短板。推动链主企业布局建设光伏组件重大项目,引进培育逆变器、银浆、光储一体化系统等关键配套
参与建设“光伏+制氢制氨”“光伏+农产品”等“光伏+制造业”试点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局、经信局、农业农村局)三、持续提升光伏制造业竞争能力(六)补齐产业短板。推动链主企业布局建设光伏组件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2.2亿元,增长6.2%,增速居全省第1位,高于年度计划目标1.2个百分点。一是农业生产总体稳定。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4.2%。推进建设7.1万亩高标准农田,以现代畜牧、生态渔业
和沿黄大豆三大产业集群为牵引,聚力打造黄河口滩羊、大米、大豆、对虾等4条全产业链重点链,蔬菜、肉蛋奶、水产品产量分别增长4.1%、1.4%、3.5%。实施农业龙头企业提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
优化服务设施布局,在城镇新增人口、流动人口集中地区增加学位供给,将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市住房保障范围,促进流动人口和农业转移人口就近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供热、制冷及生活热水等用能需求。(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配合)8.
积极支持风能、太阳能发展。推动风电、光伏发电装机成为电力装机增量的主体,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
,全市建设完成超低能耗建筑2个。(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管理局、生态环境局配合)13.
推进农业生产活动减污降碳治理。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方式,优化调整种养结构
B类。对外直接投资5.1亿美元、居全省第二。偃师三轮摩托车、伊滨钢制家具热销海外,进出口总值增速高于全省3.7个百分点。签约亿元以上重大项目325个、投资总额1470亿元。营商环境在全省领先。综合窗口
推进。新建高标准农田23万亩,粮食生产再获丰收、总产量达到49.93亿斤。五条特色产业链不断壮大,累计入选国家级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3个、农业龙头企业4个、农业产业强镇5个。行政村供排水一体化覆盖率
,节能环保产业规模达到1.2万亿元左右,打造一批零碳工厂和园区。对符合条件项目给予制造业贷款贴息、专精特新贷、设备担等支持。强化绿色低碳领域重大项目要素保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负责)(二
治理、户厕改造短板,全域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扎实推动资源全面节约战略(十一)一体化推进节能降碳增效。积极稳妥
领域重大项目要素保障,按照全生命周期服务理念,优先保障强链补链项目用能需求。(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牵头负责)2.加快推动传统产业绿色焕新。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有效化解过剩产能
建设,加强设施运维规范管理。(市住建局、市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1.加快农业农村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把绿色贯穿农业农村发展全过程、各方面,持续精准发力,健全农业绿色发展和污染治理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畜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