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索比光伏网为您提供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相关内容,让您快速了解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最新资讯信息。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更多相关信息,可关注索比光伏网。

内蒙古和江苏省能源局局长考察调研协鑫来源:协鑫集团 发布时间:2024-08-26 08:43:47

8月24日,在江苏省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戚玉松等领导陪同下,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于海宇一行深入协鑫苏州能源中心协鑫集团总部考察调研。协鑫集团董事长朱共山现场汇报协鑫战略布局和产业发展情况

【光伏快报】16.51GW新能源指标被废;大唐三高管违纪违法来源:光伏网整理 发布时间:2024-08-13 13:28:56

【市场】16.51GW新能源指标被废止、清理!附清单8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全区第三批废止新能源项目情况的公告,公告显示,全区第三批共废止新能源项目16个,总规模557.23万千瓦,全部

16.51GW新能源指标被废止、清理!附清单来源:光伏网整理 发布时间:2024-08-13 08:38:44

内蒙古发布第三批5.57GW废止新能源项目清单!8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全区第三批废止新能源项目情况的公告,公告显示,全区第三批共废止新能源项目16个,总规模557.23万千瓦,全部为
市场化并网项目。█ 贵州清理3.88GW风光项目8月5日,贵州省能源局发布关于清理贵州省“十四五”风电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第三批项目的通知,通知对47个、装机388万千瓦逾期或不能实施的项目进行清理,包括

【光伏快报】中央发布重磅光伏新政;n型最低0.69元/W来源:光伏网整理 发布时间:2024-08-12 08:51:53

集约利用,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常态化开展新能源“再起底”工作,将确实无法推进项目占用的新能源规模、土地等资源及时释放。经组织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门全面摸排认真梳理,现对第三批废止新能源项目情况进行公告。【财经

5.57GW!内蒙古新能源项目废止清单公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4-08-09 14:17:20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全区第三批废止新能源项目情况的公告内能源公告〔2024〕16号为推动全区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常态化开展新能源“再起底”工作,将确实

国家能源局:推动绿证核发交易“三全”目标落地落实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4-07-31 13:42:57

7月31日,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回答了关于目前绿证核发工作有关问题。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副主任陈静表示,今年,随着一系列完善绿证制度相关政策的出台,绿证与能耗双控政策衔接更加
企业卖出绿证227万个,排名靠前的卖方企业主要分布在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四川省、黑龙江省、山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等省份;排名前20的企业共售出绿证1984万个,占总交易绿证数量的12%。今年

新质生产力 经济新动能|2024世界新能源新材料大会在鄂尔多斯市开幕来源:世界新能源新材料大会 发布时间:2024-07-29 08:25:20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承办。2024世界新能源新材料大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鄂尔多斯市、东北亚地区地方政府联合会等相关领导分别致辞并出席开幕式,国际可再生能源署总干事弗朗西斯科·拉·卡梅拉视频致辞。参加

内蒙古:1年内无法开工的风光制氢项目将被终止(撤销)来源:光储项目圈 发布时间:2024-07-26 11:18:54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印发关于落实内政办发(2024〕24号文件有关事宜的通知。根据通知,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批复后,应当在1年内达到实质性开工(完成计划投资45%以上)。确实无法开工建设的,严格
履行相关程序后,由盟市能源主管部门决定终止(撤销)项目。自治区能源局收回相应的新能源规模。详见原文:各盟市能源局、有关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动

内蒙古:高耗能企业强制消费可再生能源电力来源:山哥新能源 发布时间:2024-07-22 09:55:52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建立高耗能企业可再生能源电力强制消费机制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1)存量高耗能企业: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强制消费机制各盟市综合考虑本地区节能目标完成进度
绿色电力交易,且需逐年购买。原文如下: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1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统计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

内蒙古乌海:力争到2025年底新能源合作装机达到3GW以上来源:乌海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7-20 07:16:45

《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4〕17号)文件精神,牢牢把握
产能,依法依规退出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落后产能。落实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能源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检验检测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