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内能新能字574号)和《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风电、光伏开发建设有关事宜的通知》(赤发改能源字537号)文件要求,按照旗县区初选申报、第三方专业机构评审、委党组会议研究、报市政府确定的程序,综合考虑专家评审意见和赤峰市实际情况,现对全市2021年集中式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优选结果按照优选顺序进行公示
9月12日,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发改委启动了2021年集中式光伏基地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规模共计1.8GW。 根据相关公告,本次申报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基地化、规模化、一体化、产业化开发原则,须符合《黄河流域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光伏+沙产业生态协同发展创新示范基地规划》,按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运维、统一布局、有序开展、计划实施。优先支持在磴口县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同促进磴口县绿色转型
一、关于对《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解读 (一)《通知》的背景和目的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自治区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
9月10日,杭锦旗能源局发布《2021年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申报须知》。文件要求,申报的集中式风电项目、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应按照基地化、规模化、一体化、产业化开发原则,光伏项目重点在独贵塔拉镇荒漠地区进行统一规划、有序开展、分步实施,鼓励光伏项目申报企业在光伏治沙项目区申报项目(光伏治沙项目区地块坐标详见附件2)。光伏治沙项目区分10个地块,共计120万千瓦,剩余30万千瓦可自选地块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内能新能字〔2021〕574 号)和《鄂尔多斯市能源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能局发〔2021〕143号)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康巴什区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项目申报类型为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 二、有关要求 (一)申报规模。集中式
如何在进一步完善光伏产业链的基础上,为内蒙古自治区能耗双控提供绿色电力保障?10月21日22日,由内蒙古太阳能行业协会主办的2021内蒙古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论坛将在呼和浩特市发展大厦酒店举行,深度
光伏产业全面平价上网之年,同时也面临着投资成本增加、项目用地紧张和消纳难等诸多不确定因素。
据悉,此次论坛将围绕内蒙古十四五光伏产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重点就内蒙古光伏消纳形势、光伏与生态治理
8月24日,国电电力内蒙古能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通过伊金霍洛旗能源局审批,并取得备案告知书。 该项目利用布连电厂铁路边坡区域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投产运营后预计每年发电量1899万千瓦,年节约标煤5800吨左右,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7500吨,节约电费约950万元,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及环境效益。 按照集团公司加快新能源的决策部署,该公司积极与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对接沟通,攻难克坚,完成相关材料
8月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何立峰到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光伏新能源基地调研。 近年来,鄂尔多斯市按照绿色发展要求,从本地实际出发,着力规划建设了一批光伏发电项目,既推进了沙漠治理,又发展了新能源产业,同时还增加了当地农牧民的收入,一举数得。 在光伏基地现场,何立峰听取了达拉特旗有关部门同志关于光伏领跑者项目建设和运行情况介绍,并详细询问了当地风光资源、土地资源、投资成本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的通知》(内能油气字〔2021〕468号)精神,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纳日松光伏制氢产业示范项目已经列入自治区2021年度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清单。按照《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开展2021年度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的通知》(鄂能局发〔2021〕124号)要求,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委托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对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纳日
清源科技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采煤沉陷区提供25MW光伏支架解决方案,助力采煤区生态治理良性循环发展。目前,该项目主体工程完工,预计年内并网发电。沿着山坡行走,放眼望去,昔日的采煤塌陷区脱胎换骨,光伏组件变成蓝色海洋,与美丽格桑花互相辉映,重新焕发出勃勃生机。 该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巴图塔采煤沉陷区,占地面积约4.2万亩,总投资21.4亿元,预计年发电量9亿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