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老旧车辆。(十四)引导绿色低碳出行。积极倡导绿色出行方式,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公交专用道、快速公交系统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城际轨道交通建设,提升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加强自行车专用道
城市轨道交通,强化城际铁路、轨道交通、地面公交有机衔接,提升公共交通品质与吸引力。完善城市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服务系统,倡导绿色出行。到2030年,长春市、吉林市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70%。(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
。持续推进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等既有建筑和老旧供热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低碳改造。加大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供给,推进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管理落地。提升城镇建筑和基础设施智能化运行管理水平,因地制宜开展供热
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及推动车辆运行管理低碳化。推动交通消费理念变革,鼓励民众绿色出行,合理引导和管理民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市州发展
慢行交通系统建设,构建快速公交系统、公交、自行车、步行等城市多元化绿色出行系统,逐步提高绿色出行在公共出行中的比例。到2025年,各地级市绿色出行比例力争达到65%以上,铁路运输量较2020年增加
耦合煤化工产业示范,实现以氢换煤。开展储氢、输氢、氢能综合利用等技术攻关,培育氢能装备制造产业,形成集群发展。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在物流运输、公共交通、市政环卫等领域试点应用,促进氢能制输储用一体化发展
、家电、电动自行车、餐饮住宿、文旅体育等消费券。
(二十二)强化新型消费政策支持。2022年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占采购同类产品的比例达到85%。研究新能源汽车购买补助政策,落实好对一定排量以下
)贯彻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支持政策。落实上级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推动落实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拓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渠道。重大工程建设优先吸纳农村劳动力。
(三十九)完善
建设,深入开展全社会反对浪费行动。推广绿色包装,推动包装印刷减量化,减少印刷面积和颜色种类。引导公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和步行等绿色低碳出行方式。发挥公共机构特别是党政机关节能减排引领示范作用
铁路、水运在综合运输中的承运比例。发展城市绿色配送体系,加强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加快新能源车发展,逐步推动公共领域用车电动化,有序推动老旧车辆替换为新能源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新能源清洁能源
交通、自行车和步行等绿色低碳出行方式。发挥公共机构特别是党政机关节能减排引领示范作用。探索建立碳普惠等公众参与机制。
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协同控制。强化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加强无废城市建设。推动煤矸石
绿色社区等建设,深入开展全社会反对浪费行动。推广绿色包装,推动包装印刷减量化,减少印刷面积和颜色种类。引导公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和步行等绿色低碳出行方式。发挥公共机构特别是党政机关节能减排引领
。大力推动景区使用低碳环保旅游交通工具,配套建设充电装置,推进游步道、骑行专线、登山步道等建设,鼓励引导游客采取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等低碳出行方式。将绿色设计、节能管理、绿色服务等理念融入景区
交通消费。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积极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税收减免等政策措施,加大新能源汽车在充换电、通行路权等使用环节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到2025年,新增或更新地面公交
办公倡议 活动和节能宣传周答题活动。在《中国交通报》、官方微博、微信 公众号等媒体设置绿色交通专栏,集中宣传交通运输绿色低碳政策 法规、经验做法、成果成效,引导公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步行和 自行车等
、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办公方式和生活方式。
各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取得的经验成效,突出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
)人民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积极推进公共建筑光伏开发利用。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机关办公楼宇、学校医院、文体设施、城市展览馆、泵站水闸、自来水厂、污水处理
厂等公共机构建筑、公共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市各有关部门要排查梳理主管领域的屋顶资源,于2022年6月底前制定完成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方案并组织实施。创新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光伏开发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