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总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以上;民间项目投资,制造业投资,交通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生态环保、城市更新和水利设施投资均快于面上投资增长;——社会
投资146.5亿元。完善全要素精准直达机制,保障建设用地2万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万亩以上;实施企业融资畅通专项行动,新增社会融资1800亿元、企业中长期贷款400亿元;新争取政府债券200亿元以上
新能源产业用地有偿使用范围,鼓励光伏、风电项目以出让方式供应建设用地,出让价格参照同地域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评估确定,土地用途确定为公共设施用地,出让方式可通过招标、拍卖、挂牌供应土地,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专用设备的,按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落实水资源税费差别化征收政策,对取用地下水按规定从高征收税费,严格控制地下水超采地区开采地下水。鼓励沿黄河省区创新水权
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按规定设立巡河员、护河员等岗位。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利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等,鼓励沿黄河省区吸纳更多人口落户。推动沿黄河省区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增强基层公共服务
绿色建筑标准。公共建筑方面,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公共建筑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其中地上单体建筑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其他公共建筑执行基本
自有产权住宅屋顶安装分布式光伏。倡导光伏建筑融合发展理念,支持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新建公共建筑安装分布式光伏,在新建的交通枢纽、会展中心、文体场馆、CBD中央商务区、工业园区等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
、居民生活等重点领域,大力实施电能替代,提升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占比。鼓励全社会优先使用绿色能源和采购绿色产品及服务,公共机构应当作出表率,大力宣传节能及绿色消费理念,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责任单位:市
建成,建成公共充电基础设施3.05万个。车用乙醇汽油消费量65.1万吨。(三)能源体制机制改革成效显著。电力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开创广西主电网和地方电网融合新模式,全区电力“一张网”建设迈出关键一步
,探索开展可再生能源富余电力制氢。积极推动氢能在工业、交通、储能、分布式发电等领域的多元化应用。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地热能,开发合浦盆地大山角块段等浅层地热资源,探索干热岩开发利用。探索海洋能等新型能源
发展能级。(三)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积极争取国家级实验室、国内外知名企业来粤建立研发机构和基地,培育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发挥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各类平台
作用,吸引高端人才集聚,开展硅能源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加大产品分析、评价、应用验证、知识产权等公共服务供给,促进创新成果转化,推动产业创新发展。加强硅能源标准体系研究和顶层设计,协同推进地方标准、行业标准
搬迁入园,消除国控断面劣Ⅴ类水体,加强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沿线污染治理。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受污染耕地、矿区用地等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确保人口密集区化工企业腾退土地安全利用。全面排查、坚决防止污染项目向
生态空间、泄洪通道等。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健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推动城市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实现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零。加快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
、用途、建设要求等使用条件和内容,其取得方式和使用年期参照在地表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对于国防、人防、防灾、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符合《划拨用地目录》使用地下建设用地的,可以采用划拨
建设用地等公共机构建筑屋顶资源,统一纳入市级光伏开发资源库,由市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国资公司主导光伏资源开发运营。建筑为坡屋面结构时,光伏组件安装最高高度与屋面距离不得超过30cm。建筑为平屋面结构
、农光、渔光、菜地互补光伏复合电站,党政机关、医院、学校、车站、污水厂、停车场及集体闲置建设用地等公共机构建筑屋顶资源,统一纳入市级光伏开发资源库,由市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国资公司主导光伏资源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