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利用要求细化
5.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水平进一步提升。《通用规范》提高了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的热工性能限值要求,与大部分地区现行节能标准不同,平均设计能耗水平在现行节能设计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的基础上分别降低30%和20%。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 75%;
●其他气候区居住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 65%;
●公共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 72%。
6.新增
光伏开发试点名单中,河北共37个县(市、区)入围,巨鹿县名列其一。 按照试点建设要求,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安装光伏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总面积安装光伏比例不低于40%;工商业厂房屋顶总面积安装光伏比例不低于30%;农村居民屋顶总面积安装光伏比例不低于20%。
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电价补助。对学校、医院、党政机关和村(社区)等公共建筑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5元/千瓦时电价补助。对
兆瓦以上,实际新增200兆瓦以上,年平均新增装机容量在40兆瓦以上。
具体安装比例要求如下:
(一)现有建(构)筑物:车站、学校、医院、党政机关和村(社区)办公用房等公共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
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电价补助。
(二)对学校、医院、党政机关和村(社区)等公共建筑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5元/千瓦时
的公告。全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应用。拓展工商业光伏应用,鼓励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建筑屋顶、公建设施上空等安装光伏,继续大力推进居民户用光伏发展。鼓励光伏建筑一体化,积极开发光电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对符合
。
浙江平湖还对不同场景的分布式进行了补贴。对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电价补助。对学校、医院、党政机关和村(社区)等公共建筑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提升公共建筑能效水平,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大力开展绿色低碳宜居村镇建设,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开展建筑节能示范,引导农户建设节能农房,加快推进中国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
构建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85亿平方米。可再生能源替代民用建筑常规能源消耗比重达到6%。
绿色交通体系日益完善。中国坚定不移推进交通领域节能减排,走出了一条能耗排放做减法、经济发展做加法的新路子。综合
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建筑屋顶、公建设施上空等安装光伏,继续大力推进居民户用光伏发展。鼓励光伏建筑一体化,积极开发光电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对符合光伏发电要求的新建建筑物,要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的要求
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电价补助。
对学校、医院、党政机关和村(社区)等公共建筑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5元/千瓦时电价
色建筑评价标准体系。开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示范。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提升公共建筑能效水平,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大力开展绿色低碳宜居村镇建设,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开展建筑节能示范,引导农户建设节能农房,加快
66亿平方米。累计建成节能建筑面积超过238亿平方米,节能建筑占城镇民用建筑面积比例超过63%。十三五期间,城镇新建建筑节能标准进一步提高,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5.14亿平方米,公共建筑
适用于不同气候区、不同建筑类型的节能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推动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加快推进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持续推动老旧供热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提升城镇建筑和基础设施
运行管理智能化水平,加快推广供热计量收费和合同能源管理,逐步开展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6.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光伏发电
等级)
绿色建筑按照国家标准,划分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个等级。
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基本级及以上标准建设。其中,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其他由政府投资且单体
建筑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公共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
前款所称政府投资且单体建筑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公共建筑的具体范围,由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绿色建筑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