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用能预算管理制度,探索开展能耗产出效益评价。积极融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强化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有序推进碳排放权、用水权和排污权交易,探索建立用能权、绿色电力交易机制
管理平台建设,建立与电力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有效衔接的需求响应机制,加强需求响应市场和补贴机制研究,出台需求响应政策,实现需求响应常态化、规模化开展。支持蓄热电锅炉、用户侧储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用电负荷的3%—5%。(三)电能替代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占比达到29%。2025年末,全市充电桩总规模达到70万个,换电站规模达到310座。平原地区电动汽车公共充电设施平均服务半径小于3公里。表1
公用快速补电为辅”的充电设施网络,形成效率高、体验优的服务体系,力争到2025年,全市充电桩总规模达到70万个,换电站规模达到310座,平原地区电动汽车公共充电设施平均服务半径小于3公里。有序推动首都
电能替代。大力实施大型热泵、电锅炉、双蓄电等以电代煤(气)项目。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促进光伏与建筑一体化发展。提高铁路电气化率,适度超前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加快推动港口岸电、机场桥电系统用电接入
下降10.4克标准煤。(四)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在全国率先成立省级电力交易机构,《辽宁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方案》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已完成8批共117家售电公司的注册
“全国统筹、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内外畅通、防范风险”的总方针,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聚焦“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工业
价格、绿色金融、交流合作、权益交易“五大政策”,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碳达峰工作,推动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全力打造全面绿色转型发展的先行之地、示范之地。二、主要目标“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和
)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期间,我市将加快推动城乡公共充电网络建设,结合实际需求,鼓励供电企业依托变电站、营业厅建设充电设施,支持公交、出租车、环卫、物流等企业利用自有停车站场建设集中
配建或预留充电基础设施的比例要求;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审查新建或改扩建住宅项目施工图时,对充电基础设施设置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进行审核,对未按要求落实附属配套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不得通过图审,暂缓出具图审合格书
基础设施建设将电动车充电桩、充电站点的建设其纳入城市近期与中长期发展规划,以满足电动车辆的运行需要,采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构建基础设施服务平台,使电动汽车与基础配套设施网络化、便利化、智能化。紧扣
电动汽车推广应用需求,适度超前、科学规划建设充换电设施,做到“配建为主、公用为辅,兼顾换电”,逐步在市域范围内形成以住宅小区、办公场所配建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停车场、绿地广场、高速服务区、旅游景区、加油站
公共机构率先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党政机关应当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规定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用于相对固定线路执法执勤、通勤等新增及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选用新能源汽车。新建和既有停车场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绿色消费政策制度体系和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绿色消费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各领域各地区全面实现消费绿色转型升级,重点领域消费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模式更加成熟,高标准建成全国促进绿色消费的江苏样板。
二、全面
车,率先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要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积极推广节能高效的办公设备,合理使用空调、电梯等耗能设备。持续开展示范创建活动,积极遴选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
。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和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改造。推进新型基础设施能效提升,推动既有数据中心绿色节能改造,鼓励绿电替代,推广高效制冷技术、先进通风技术、余热利用技术、能耗管理系统等。优化数据中心规划布局
储能标准体系,重点推进储能装备制造、梯次利用、安全运维等领域开展标准制定研究。结合电网削峰填谷需求布局电源侧、电网侧储能系统,并以数据中心、5G基站、充电设施、工业园区为应用场景,因地制宜搭建
骨干领军企业和创新平台,建成引领全国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高地。
(一)产业集聚效应显著增强。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发电装机占比达到83%,产业增加值达到1000亿元左右,年增加值百亿元级企业3-5
城镇化、工业化 进程加快,将建成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特色农 业为基础的现代产业体系,数据服务等第三产业的比重将进一 步提升,第二产业比重仍将维持在相对较高水平。为了在保障 经济发展的同时
等在建项目尽快投产。
(二)加强天然气储运设施建设
充分发挥港口、基础设施及气候优势,继续建设立足本省、辐 射周边、支持南气北调的液化天然气产业基地,成为重要的全国性 天然气调峰储备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