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国际绿色能源城市建设得到国际能源组织广泛认同,“海上风电第一城”城市品牌影响力显著增强,对外开放合作交流水平持续提升,产业链全球互动合作窗口作用进一步凸显,呼应双碳倡议的绿色城市发展
产业集群多元发展,争跑融合集聚赛道”“深化交流合作多元联动,竞逐开放互促赛道”,组织实施建设海上风电之都、建设光伏发电示范区、建设多种可再生能源发展基地、有序发展清洁高效煤电、加快开展“低零碳”园区
数、低消耗、少排放煤电机组。推动煤电联营和煤电与可再生能源联营,新增风光发电指标向煤炭及煤电企业倾斜布局,促进传统能源企业向综合能源服务供应商转型。推进山西-京津唐等通道建设,加快实施“两交”(晋北、晋中交流
“风光水(储)一体化”,探索增量“风光储一体化”。(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自然资源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打造氢能高地。加强氢能发展顶层设计,系统谋划氢能产业重点发展方向、区域布局和关键技术突破,分层
渤中B2、国电投半岛南U1等项目。积极推动中广核烟台招远HG30等首批桩基固定式海上光伏项目,开展漂浮式海上光伏试点示范。大力推动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规模化、集约化开发,积极争取华能沾化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4.培育创新创业共同体。加强创新创业共同体指导督导和绩效评价,提高共同体建设质量,重点打造30个以上共同体。围绕重点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打造新型研发机构群,新备案
虚拟电厂应用取得显著成效的国有企业,由市国资主管部门纳入业绩考核。(七)大力发展综合能源服务。鼓励能源服务主体加快转型升级,壮大综合能源服务商。支持公共建筑、连片建筑群、大型工业园区等试点示范应用综合能源
。参加绿色低碳领域境外展会项目的按展位费实际支出给予一定比例补贴。加大高水平绿色低碳专业展会培育力度,对在我市新办且办展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专业展会给予财政资金支持。(二十五)强化交流合作宣传。支持举办
虚拟电厂应用取得显著成效的国有企业,由市国资主管部门纳入业绩考核。(七)大力发展综合能源服务。鼓励能源服务主体加快转型升级,壮大综合能源服务商。支持公共建筑、连片建筑群、大型工业园区等试点示范应用综合能源
。参加绿色低碳领域境外展会项目的按展位费实际支出给予一定比例补贴。加大高水平绿色低碳专业展会培育力度,对在我市新办且办展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专业展会给予财政资金支持。(二十五)强化交流合作宣传。支持举办
目标,从单纯追求能源消费侧的节能减量转变为以低碳发展为导向的能源消费侧革命,积极开展城镇低碳发展表征评价方法与监测系统、城市低碳能源系统、光储直柔新型配电系统、市政基础设施低碳减排与提质增效、城市生态
10年来,以城市群和都市圈为代表的巨型城市区域成为国际研究热点,在巨型城市区域落实《巴黎气候协定》《生物多样性公约》等逐渐成为焦点,包括基于自然的规划措施、资源优化配置和动态调整、完善公共交通和城市
充电设施等新领域高效融合。推进“光伏+市政工程”“光伏+交通”“BIPV”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和光储一体智能微电网系统,建设高标准光伏综合利用项目。到2025年新增并网装机规模约168万千瓦,力争累计
融合。推进“光伏+市政工程”“光伏+交通”“BIPV”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和光储一体智能微电网系统,建设高标准光伏综合利用项目。到2025年新增并网装机规模约168万千瓦,力争累计并网装机规模达到200
目标,从单纯追求能源消费侧的节能减量转变为以低碳发展为导向的能源消费侧革命,积极开展城镇低碳发展表征评价方法与监测系统、城市低碳能源系统、光储直柔新型配电系统、市政基础设施低碳减排与提质增效、城市生态
10年来,以城市群和都市圈为代表的巨型城市区域成为国际研究热点,在巨型城市区域落实《巴黎气候协定》《生物多样性公约》等逐渐成为焦点,包括基于自然的规划措施、资源优化配置和动态调整、完善公共交通和城市
目标,从单纯追求能源消费侧的节能减量转变为以低碳发展为导向的能源消费侧革命,积极开展城镇低碳发展表征评价方法与监测系统、城市低碳能源系统、光储直柔新型配电系统、市政基础设施低碳减排与提质增效、城市生态
10年来,以城市群和都市圈为代表的巨型城市区域成为国际研究热点,在巨型城市区域落实《巴黎气候协定》《生物多样性公约》等逐渐成为焦点,包括基于自然的规划措施、资源优化配置和动态调整、完善公共交通和城市
供暖、生活热水、炊事等向电气化发展,推动新建公共建筑逐步全面电气化。推动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探索建筑设备智能群控和电力需求侧响应,合理调配用电负荷,推动
融合的新机制、新模式。(责任单位:区科委、区建设管理委、区生态环境局、区统计局、区发展改革委)2.支撑本市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大力推进“光储直柔”建筑能源系统、高效光伏、储能、新能源交通工具、节能降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