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上海市发布关于《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的通知。对海上风电、常规光伏项目、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以及市政府确定支持的其他可再生能源项目作出相关补贴规定。奖励标准如下
:(一)深远海海上风电项目和场址中心离岸距离大于等于50公里近海海上风电项目奖励标准为500元/千瓦。单个项目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二)常规光伏项目,光伏电站奖励标准0.1元/千瓦时,执行
11月23日,河北省发布《关于暂停申报2022年度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企业名单》的公示。通知显示,为进一步加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按照对存有逾期未全容量并网项目企业,原则上在全省范围内暂停该项
目相关企业当年新增项目申报的政策要求,现将暂停申报2022年度保障类、市场化企业名单予以公示。根据名单显示,被暂停的风电、光伏项目有28个,共计281.4万千瓦;项目主要分布在张家口、秦皇岛、石家庄、邯郸
11月23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涉及光伏项目29个,包括包括光伏电站开发项目(中广核望江县杨湾200MW光伏发电项目、宿松兆阳高岭二期200兆瓦光伏发电
、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谋划推进一批战略性、标志性、引领性的重大项目。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投资”的要求,狠抓重点项目投资计划实施,分级分类加强协调调度,强化项目全流程管理,完善土地、资金等要素会商
11月24日,上海发改委印发《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的通知,其中提到,常规光伏项目,光伏电站奖励标准0.1元/千瓦时,执行居民用户电价的学校分布式光伏奖励标准0.12元
“可再生能源”)持续健康发展,推进节能减排和能源结构优化,根据本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和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资金来源)在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中安排
11月24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暂停申报2022年度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企业名单的公示》,为进一步加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按照对存有逾期未全容量并网项目企业,原则上在全省范围内暂停该项目相关企业
当年新增项目申报。根据文件,共有26家风电、光伏企业被暂停申报2022年度保障类、市场化项目,涉及光伏项目总规模1908MW(已申请并网20MW)、风电项目总规模906MW。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3
、结合乡村振兴,鼓励居民利用屋顶建设光伏项目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结合利用居民屋顶优质资源发展光伏项目,既可作为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同时可带动和提升农村居民的绿色用电水平和生活水平
进行评审,依据评分标准,专家组对5家企业提交的项目建设方案从企业资质、业绩、前期工作深度,以及项目设计、设备选取、施工、运维、管理等方案的合理性、可操作性、科学性等多维度进行评分。经专家组研究,建议
11月22日,国家能源集团青海公司光伏项目2023年支架框架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本项目为国家能源集团青海电力有限公司2023年支架框架采购项目,涵盖国家能源集团青海电力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的
光伏项目支架,主要实施地点为青海省海南州、海西州、海北州等,具体施工地点以实际项目地点为准。本次预估采购总数量为59625吨。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包)。本次预估采购支架59625吨、配套备品备件及
2为衡阳县大安乡青龙村70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投资额度约28000万元;包3为衡阳县岘山镇100MW光伏项目,投资额度约40000万元;包4为衡阳县台源福溪80MW光伏发电项目,投资额度约32000
万元;包5为衡阳县西渡盘龙100MW光伏项目,投资额度约40000万元。5个项目合计规模410MW、投资总额164000万元。根据公告,竞选企业必须承诺项目能够按照省市要求在2023年12月31日前
政策要求。其中,光伏项目1.9GW,风电项目906MW。光伏项目如下:原文如下:关于暂停申报2022年度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企业名单的公示为进一步加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按照对存有逾期未全容量并网项目
政策要求。其中,光伏项目1.9GW,风电项目906MW。光伏项目如下:原文如下:关于暂停申报2022年度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企业名单的公示为进一步加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按照对存有逾期未全容量并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