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积极培育光伏建筑一体化、隔震减震、输变电、建筑智能等“专精特新”企业,鼓励各地对年度建筑业营业收入增速达20%以上且超过
培育光伏建筑一体化、隔震减震、输变电、建筑智能等“专精特新”企业,鼓励各地对年度建筑业营业收入增速达20%以上且超过1亿元的建筑业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二、支持企业转型发展。加快四川建筑产业互联网
浙江省工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行动计划(2022-2024年)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全力推进工业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和服务体系,特制定本行动计划。一
绿色发展水平。(二)设施配套升级。硬件设施方面,对工业园区、企业的建筑、照明、通用用能设备、公共交通设施等进行综合性、系统性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推进工业园区、工厂屋顶光伏应用。软件系统方面,鼓励企业建设
能源体系。1.大力发展新能源。坚持集中开发和分布开发并举、扩大外送和就地消纳相结合的原则,重点依托沙漠、戈壁、荒漠、采煤沉陷区等建设一批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因地制宜建设各类“光伏+”综合利用项目,探索
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鼓励有条件的码头堆场实施全封闭改造。二、完善农业秸秆综合利用及监管完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产业体系。建立秸秆资源台账系统和定期调度机制,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实施秸秆综合利用率评价
国家减排核算技术指南及有关要求,加强与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制度衔接。完善总量减排考核体系,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强化总量减排监督管理,重点核查重复计算、弄虚作假特别是不如实填报削减量和削减来源等
甘肃:推动整县(市、区)开展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6月29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有序推动清洁取暖,大力推广
高质量发展项目倾斜。强化节能监察和执法,健全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完善常态化监察机制。优化能耗双控监测预警机制。完善能耗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制度,对符合条件并纳入国家和自治区能耗单列的
,推动既有数据中心绿色节能改造。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实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评价考核制度,按周期组织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加强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应用。(十一)严格控制
超低排放水平。将碳排放影响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推进“两高”项目与区域碳达峰行动方案、清洁能源替代、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等政策要求相衔接。(四)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积极推广生物质能利用。推进
6月23日,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十四五”期间云浮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将持续加快,光伏发电方面,得益于光伏技术发展进步,预计“十四五”期间我市
思想,大力营造有利于ESG发展的政策环境。一是探索构建与国际标准相衔接、且具有中国特色的ESG政策标准体系,积极培育ESG评级机构,规范和提升ESG评价标准与质量;二是推动开展ESG先行先试,鼓励和指导
ESG发展的政策环境。一是探索构建与国际标准相衔接、且具有中国特色的ESG政策标准体系,积极培育ESG评级机构,规范和提升ESG评价标准与质量;二是推动开展ESG先行先试,鼓励和指导低碳城市、适应型城市
碳达峰碳中和产业化示范项目。加快用能结构低碳升级,推进煤改气、煤改电,鼓励工业厂房、园区开展屋顶光伏应用,力争工业新建标准厂房屋顶光伏全覆盖。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推进工业绿色设计
0.1MW以上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根据确认的装机容量给予项目投资方不高于0.1元/瓦的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六、聚焦构建现代商贸服务体系,支撑双循环发展新格局
(十七)支持商贸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慈溪市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2022年投入发电运行、装机容量0.1MW以上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根据确认的装机容量给予项目投资方不高于0.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