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1163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置试行办法的通知》(内发改能源字90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置试行办法的通知》(内发改能源字90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区2016年度普通光伏电站建设指标分配的通知》(内发改能源字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置试行办法的通知》(内发改能源字90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区2016年度普通光伏电站建设指标分配的通知
附: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置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区光伏发电项目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做好普通光伏电站项目年度建设计划优选工作,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技术示范基地、ink"光伏扶贫以及国家规定的不受年度规模限制以外的项目。第三条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置采取优选方式进行。优选工作遵循依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百分制打分。第二章程序第四条
二连浩特市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 配置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光伏发电项目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做好普通光伏电站项目年度建设计划优选工作,我委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连浩特市区域内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置采取优选方式进行,优选工作遵循依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百分制打分。第四条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区2016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指标
以外的项目。第三条 二连浩特市区域内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置采取优选方式进行,优选工作遵循依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百分制打分。第四条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区2016
、鼓励各市发改委建立招标、优选等竞争性方式配置光伏电站项目的工作机制,促进光伏发电技术进步和上网电价下降。请各市发改委加强调研研究,统筹考虑辖区光资源的情况,开展辖区太阳能开发利用规划的研究工作,待国家
发电建设实施方案。 3、鼓励各市发改委建立招标、优选等竞争性方式配置光伏电站项目的工作机制,促进光伏发电技术进步和上网电价下降。请各市发改委加强调研研究,统筹考虑辖区光资源的情况,开展辖区太阳能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