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组织申报十四五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方案的通知》,之前,陕西、内蒙、辽宁、甘肃都已经下发相关项目申报文件(详见:《甘肃、辽宁:启动两个一体化项目申报!》) 河南省要求一个省辖市、集团公司可申报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不超过3个,直管县(市)可申报1个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并制定实施方案,于5月20日前报送。 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原则上
4月30日,国网公布2021年第八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其中涉及集中式/分布式光伏项目共1093个,总装机容量1793.36MW。 详情如下: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公布2021年第八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的报告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
关于公布2021年第八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5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6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下发《关于实施火电灵活性改造促进新能源消纳工作的通知》,探索火电灵活性改造促进新能源高比例消纳的体制机制。 根据文件,开展火电灵活性改造后新增的新能源消纳规模,按照不低于改造后增加的调峰空间50%的比例配置给开展灵活性改造的企业,原则上新增的新能源规模不能超过火电灵活性改造后增加的调峰空间。 在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大纲中,除了火电灵活性改造方案之外,还包括新能源基地建设方案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下发《关于实施火电灵活性改造促进新能源消纳工作的通知》,探索火电灵活性改造促进新能源高比例消纳的体制机制。 根据文件,开展火电灵活性改造后新增的新能源消纳规模,按照不低于改造后增加的调峰空间50%的比例配置给开展灵活性改造的企业,原则上新增的新能源规模不能超过火电灵活性改造后增加的调峰空间。 在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大纲中,除了火电灵活性改造方案之外,还包括
截至4月27日发稿时,我国已有14个省、市、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示、公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平板玻璃生产线清单。按照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分别是甘肃、浙江、江西、内蒙古、西藏(无平板玻璃生产线,只公告水泥熟料生产线清单)、湖北、青海、河北、安徽、黑龙江、宁夏、新疆、贵州、山东。 按照工信部相关文件要求,各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需在每年3月31日前更新并公告本地区截至上年底的水泥
近日,山东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贯彻落实省发展改革委积极运用价格政策支持生物质发电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根据通知,国补到期生物质发电项目。设置三年过渡期,对2023年底前达到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82500小时)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农林生物质、生物天然气,下同),给予临时电价补贴。 生物天然气(畜禽粪便、秸秆,下同)发电项目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1991元,实现发电企业由政府补贴向平价上网平稳过渡
《关于明确渔光互补用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支持光伏发电新能源产业发展建设,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探索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要求,着力提高资源利用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辽宁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起草了《关于明确渔光互补用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4月25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向各省市发改委及能源局印发《关于报送十四五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工作方案的通知》,就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推动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布给出指导意见。 根据文件,为落实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应充分发挥负荷侧调节响应能力,开展对大电网调节支撑需求的效果分析。重点支持每年不低于20亿千瓦时新能源电量消纳能力的多能互补项目以及每年
4月23日,西安市发改委印发关于申报2020年度分布式光伏补贴资金的通知。为落实西安市《关于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32号)有关要求,根据市发改委工作安排,明确2020年度分布式光伏补贴资金申报工作。 根据通知,自项目并网起,给予投资人0.25元/度补贴;屋顶光伏电站项目,按照装机容量给予屋顶产权人10万元/兆瓦一次性补贴、同一屋顶产权人补贴不超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