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发展目标:到2030年,全省新材料产业规模实力、集群效应、创新能力实现新发展,新材料产业产值超过3000亿元,年均增速20%左右,不断满足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需求,建设成为国内重要、西部领先的新材料产业集群地。到2035年,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升级取得实质性进展,形成一批影响力强的新材料
11月23日,北京市工信局发布《北京市关于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文件指出,支持在五环外工业厂区、物流园区、数据中心等非人员密集区开展新型储能试点示范。对制造业企业在厂区或所在园区内配置新型储能设施,实现能源高效利用的,按照不超过纳入奖励范围总投资30%的比例,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奖励资金。这是继“大红门事件”后,北京首次放开项目备案。2021年4月16日,北京集美大红门25MWh
近日,湖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参与2023年度新能源竞配项目的公示。根据公示,76个项目(总容量685.85万千瓦)符合资格条件,拟同意参与竞配。24个项目(总容量224.9万千瓦)不符合资格条件,拟暂不安排参与竞配。通过梳理,参与竞配的风电项目共计3.7GW,光伏项目2.7GW,风光一体/大基地项目480MW,投资企业包括国家电投、国家能源集团等。根据《省能源局关于探索开展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的通知
日前,浙江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岩区新一轮支持分布式光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文件指出,新建工业厂房争取“应上尽上”设计和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屋顶光伏发电安装面积达到80%。特色小镇、小微园区的现有工业建筑屋顶光伏发电安装面积比例争取达到50%以上。新建工业项目在投资协议中按照“宜建尽建”的原则明确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内容。政策方面,文件指出,对工商业屋顶建设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实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国家层面出台5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一批重点行业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初步建成,国家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基本建立,碳足迹核算和标识在生产、消费、贸易、金融领域的应用场景显著拓展,若干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和碳标识实现国际互认。到2030年
11月22日,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建设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行动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以光伏发电为重点,以生物质能、地热能为补充,推动新能源多元化、协同化、规模化发展。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550万千瓦以上。建设以千万千瓦级“储能之都”“泰安锂谷”“光伏+装备制造基地”为支撑,化学储能、制氢储能等为辅助的新型多元化储能基地,推动新型储能作为独立市场主体
11月23日,据工信部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第四次制造业企业座谈会精神,加强光伏行业规范管理,引导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有关工作部署,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指导下,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深入开展行业自律工作,制定《光伏组件功率规范诚信标定和溯源自律公约》(简称《自律公约》,详见附件),并于11月21日组织光伏领域相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发布。《自律公约》瞄准确保光伏组件功率准确溯源、减小功率
11月21日,《广东省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关于2024 年电力市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3〕704号)文件发布,对广东省2024年电力市场交易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安排:市场规模:2024年广东电力市场规模约为6000亿千瓦时,与2023年5500亿千瓦时的市场规模相比,增加了500亿千瓦时。市场主体准入标准:鼓励 10kV 及以上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其中年用电量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官网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实施细则 2023 年修订版(试行)。文件指出:利用新增负荷或厂用电负荷配建的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适用于以下场景:1.在自有建设用地或周边符合新能源建设要求地块,建设全额自发自用分散式风电项目,容量不超过 5 万千瓦。2.在自有建设用地或周边符合新能源建设要求地块(含建筑屋顶、墙体),建设全额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容量不
山东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户用分布式光伏规范有序发展的通知》。通知中提到,租用他人屋顶以盈利性质为目的的光伏项目,须以项目公司进行备案,按照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管理。文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