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山西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提出十四五的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8300万千瓦以上。其中:风电3000万千瓦左右、光伏
2030年,全省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容量占比达到60%以上。
5年期间,风电新增1026万千瓦、光伏新增3691万千瓦、新型储能新增490万千瓦。共计5207万千瓦。具体如下表所示。
重点推动风电
日前,内蒙古能源局发布关于2022年全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三年行动计划滚动调整的通知。
通知指出:
加快推进存量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2019年之前安排的存量项目原则上应用2021
要求,因投资主体、场址原因导致无法建设的项目,相应规模予以废止。
在当年建设计划规模内的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必须于当年核准、备案并开工建设,分散式风电项目必须于次年12月底建成并网
近日,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发布《关于2022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分配方案的通知》。根据文件,鄂尔多斯市2022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总规模为46.6万千瓦,其中
分散式风电为20万千瓦,分布式光伏为26.6万千瓦。具体各地分配规模如下表所示。
文件要求,对已取得建设规模的项目,应在2022年底前完成核准(备案)并开工建设,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必须于2023年6月底建成并网,分散式风电项目必须于2023年12月底建成并网。
文件原文如下:
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根据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关于请提供光伏电站项目占用耕地有关情况的函》(自然资耕保函〔2022〕41号)要求,为了解我省光伏电站项目占用耕地情况,请你市结合市域情况
,梳理提供以下内容。
一、用地基本情况
以大市为单位,梳理汇总所辖范围内各县(市、区)光伏电站项目数量和用地规模,占用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面积,占用耕地、园地及养殖水面情况(具体见附表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推进节能减排和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根据《瑞安市全面推进清洁能源发展意见》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
,制定出台《瑞安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资金奖补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一)单位(含工商业、公建)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1.在瑞安市范围内新建单位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瑞安辖区
410万千瓦;光伏500万千瓦、占5.9%,新增300万千瓦。清洁能源装机比重从2020年的55.8%提高至58.5%。
重点推进光照资源条件较好的漳浦县、浦城县、 建瓯市、仙游县、宁化县、福安市
、闽侯县、上杭县、厦门市海沧 区等24个县(市、区)的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项目。推进分布式屋顶光伏(园区、厂房等)、户用光伏等项目,适度建设海上养殖场渔光互补项目,十四五期间增加装机300万千瓦以上
近来,全球尤其国内新能源政策不断。
政策解读已经没啥边际意义,坡长雪厚,再无争议,关键是如何从普遍政策中洞察个体差异。
新能源产业兼具能源安全、宏观工具、金融属性、产业乘数效应等多种特性,在全球
,上游以制造、运营、服务等为代表的供给端,已经群雄逐鹿,资本汹涌,无论光伏、风电,还是锂电、储能,亦或电动汽车,竞争已然激烈。
站在资本的角度,如何理性判断优质的供给方,如果一定要选择一个核心关键要素
6月1日,瑞安市发改局发布关于印发瑞安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要求,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咨询和安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小型家庭用户项目,以及400KW及以下的小型
光伏发电项目,需有实际项目经验的光伏系统集成企业进行设计、咨询和安装;400KW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承担项目设计、咨询、安装和运维的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运维单位
近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发改委、农业厅、林业局联合下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实施意见》,对风电、光伏项目的用地,做了进一步明确说明。文件提出:
1) 严格控制一般耕地在农用地
占、先补后占、占一补一、 占优补优、 占水田补水田要求。积极拓宽补充耕地途径 , 增加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
3)光伏项目,使用农用地的,包括光伏方阵在内的所有用地均应当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900万千瓦、新增410万千瓦;光伏500万千瓦、新增300万千瓦。清洁能源装机比重从2020年的55.8%提高至58.5%。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