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看到国家能源局的477号文时,我第一个反应时“胡萝卜+大棒”。如果说之前吴新雄讲话、406号文、410号文以及各地方的补贴和优惠政策是胡萝卜的话,那10月份出台的445号文、450号文、477号文就是能源局的大棒了。
13日,国家能源局网站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值得注意的是,与过去发布的支持光伏行业发展的文件相比,此次发布的《通知》提出了要统筹推进大型光伏电站基地建设,并鼓励创新光伏电站金融产品和服务。
2014年以来,光伏产业日渐回暖,国家各光伏政策也陆续出台,光伏业就此受到了空前瞩目。近来都有那些值得关注的新政条款,光伏业界又有了怎样的风向呢?下面就随小编来回顾一下吧!
山东省政府近日下发意见推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意见提出,力争到2015年年底,山东省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80万千瓦以上,2013年至2015年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上网电价确定为每千瓦时1.2元(含税,下同),高于国家标杆电价部分由省级承担。
今年年初去内蒙古时,从当地政府和投资业主方了解到,内蒙古在寻找解决这3.5GW储备容量的解决方案。一种说法是,利用国家的配额指标,逐年消化这3.5GW项目,再此之前暂停新项目的备案。
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国能综规划【2014】684号通知。通知要求做好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能源)专项有关工作。
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近日,省发改委下达了分布式光伏和第二批光伏电站项目年度建设计划,石家庄市共有8个分布式光伏电站和3个光伏电站项目列入其中,总装机容量分别为10.51万千瓦和13万千瓦。
2013年初,我在做一个光伏项目财务评价时,纠结于光伏标杆电价高于当地脱硫标杆电价部分是否缴税。按理说,这部分是国家补贴,是不用缴税的,但我从不同省份的业主获得不同的反馈:有的说补贴是省里直接发下来的,不用交;有的说电网要求他们开发票,开发票就一定要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