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7号),按照光伏扶贫收益全部用于扶贫,并采取购买公益岗位、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小微奖励等方式促使贫困人口通过劳动增收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村级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 请各市发展改革委
〕621号)和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印发的《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2018〕29号)、国务院扶贫办印发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国开办发〔2017〕61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
光伏扶贫电站由各地根据财力可能筹措资金建设,不得负债建设,企业不得投资入股。
第七条 在有条件的地区,鼓励采取农光、牧光、渔光等复合方式实施项目,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扶贫效益。
第八条 甘肃省
区政府负责落实光伏扶贫电站各项建设条件,组织实施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运维与管理,做好光伏扶贫收益分配。 第二章 规模计划申报和下达 第九条 光伏扶贫电站原则上应在建档立卡贫困村按照村级电站方式建设。根据当地
实施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运维与管理,做好光伏扶贫收益分配。 第二章 规模计划申报和下达 第九条 光伏扶贫电站原则上应在建档立卡贫困村按照村级电站方式建设。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有必要并经充分论证后可以
,项目按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管理等有关要求,县发改部门负责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审批工作,积极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并推进项目的落实和实施。县扶贫部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制定
本地区光伏扶贫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加强对本地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工作的统筹谋划、工作指导、监督检查。
(二)强化项目建设资金保障
我区十三五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由县利用政府性资金
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开办发〔2017〕61号)和省扶贫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地税局《关于光伏扶贫收益分配的指导意见(试行)》(冀扶办联〔2017〕17号),按照光伏扶贫收益全部用于扶贫
审批的原则确定审批权限,即由哪一级政府投资建设,就由该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和政府投资资金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方式的,项目按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管理等有关要求,县发改部门负责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审批工作
,积极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并推进项目的落实和实施。县扶贫部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地区光伏扶贫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加强对本地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
7月9日,从山西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传来消息,《山西省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试行)》(简称《试行办法》)正式印发,其中提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全部收益为集体经济,由贫困村进行二次分配,鼓励
贫困户通过力所能及的劳动获得劳务收入,重点向老弱病残贫困人口倾斜。
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主要指在具备光照、资金、土地、接网、消纳等条件的贫困村建设,且纳入国家光伏扶贫计划的电站。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单体规模
各市、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山西省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8年6月15日
山西省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建立利益联结和带贫减贫长效机制,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
实施条件。
二、浦北县拟计划78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总建设规模3957kw,总投资3889万元,惠及622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详见附件1;武宣县拟采用多村联建方式建设村级光伏电站8座,总建设规模
应按照国务院扶贫办《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要求,制定村级电站项目收益分配方案,并加强工作指导、监督检查,确保收益分配公平公正公开、合法合规合理。
五、电网公司对光伏扶贫电站要尽快制定接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