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设施:(一)项目基本要求1.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符合城市容貌标准以及城市景观风貌控制和引导要求,与周边建筑物、景观(风貌)相协调。2.光伏发电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Ⅰ级保护林
地;需避让耕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特殊自然景观价值和文化标识区域、天然林地、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等。3.光伏发电项目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在河道、湖泊、水库周边建设光伏项目的,不得
12月25日,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甘肃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管控要求,优化大型光伏基地和光伏发电项目
除外。(五)以下项目用地可按原地类管理:1.光伏发电项目的光伏方阵在避让耕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特殊自然景观价值和文化标识区域、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有原生植被覆盖和土壤结皮的草原、天然林
化改革(一)稳步推动新能源入市。完善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分类、逐步提高新能源市场化交易比例。2025年到2026年,新增风电项目(含分散式风电,下同)可自主选择全电量或30%发电量参与电力市场,新增光伏发电项目
(含分布式光伏,下同)可自主选择全电量或15%发电量参与电力市场,实施过程中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变化优化调整;2030年起,新增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实现全面入市。(省能源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
12月10日,湖北省能源局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常规新能源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的通知》,此批新能源项目竞配总规模1GW,单个项目不超过50MW。文件要求,光伏项目按照25%/2小时、风电项目按照30
等有关部门用地支持性意见。(三)关于项目备案。新能源项目在确定建设地点后,光伏项目办理备案证明,风电项目取得赋码。备案内容(包括投资主体、建设规模、建设地点等)必须与合规性审查意见完全一致。(四)关于
12月4日,五华县发改局印发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通知(修订稿),通知指出,严格控制利用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外地面(含坑塘水面)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利用污水处理厂、停车场、运动区域、风雨廊道等
村等“光伏示范村”项目。在符合国家用地政策要求前提下,积极支持设施农用地既有建(构)筑物屋顶开发建设光伏。各县(市、区)政府应统筹农村地区整体推进,可以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为切入口,瞄准自然资源
利用屋顶及周边已批建设用地配套建设光伏发电系统,支持在矿山石场等工业场区进行分布式光伏的改造建设。全文如下:关于印发《惠州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项目,规模合计85MW。中标情况如下:表:会泽县2024年第一批新能源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中标结果根据招标公告:完成备案后 2 个月内应实现开工(办理用林用地、环保水保、接入系统审批等开工前期手续的时间可剔除
12月2日,会泽县2024年第一批新能源光伏发电项目选择投资开发主体中标公示。该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合计规模630MW,其中:第一标段包含5个光伏项目,规模合计545MW。第二标段包含2个光伏
周边已批建设用地配套建设光伏发电系统。拓展综合利用场景。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城市商业体、综合体、居民区及其他具备条件的场所,依托光伏发电、储能和充电基础设施等推广光储充一体化项目建设,推动建设智能控制终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