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布《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实施细则》。根据文件要求,严禁新建、扩建光伏发电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Ⅰ级保护林地和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严禁光伏方阵用地
占用耕地。鼓励利用沙漠、戈壁、荒漠等未利用地建设大型光伏基地;鼓励利用油田、气田以及采煤沉陷区等存量建设用地建设光伏基地。对依法取得的露天矿排土场建设用地,经复垦验收合格后,可将非耕地区域用于光伏发电
、山区等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地区,结合风电、光伏发电等开发,按需配置新型储能,实施“新能源+储能”开发模式,打造海岛、农村分布式“风光储”智能微电网。全文如下: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广东省
能源局,有关地级以上市政府,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负责)(七)探索打造“风光储”微电网。在海岛、山区等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地区,结合风电、光伏发电等开发,按需配置新型储能,实施“新能源+储能”开发模式
、探索打造海岛“风光储”微电网在海岛、山区等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地区,结合风电、光伏发电等开发,按需配置新型储能,实施“新能源+储能”开发模式,打造海岛、农村分布式“风光储”智能微电网。3、开展“源网荷储
风电、光伏发电等开发,按需配置新型储能,实施“新能源+储能”开发模式,打造海岛、农村分布式“风光储”智能微电网。(省能源局,有关地级以上市政府,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负责)(八)大力推动新型储能
5月30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对《关于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河南省表示,随着规模逐步扩大,分布式光伏发展中商业模式不清晰、技术标准不明确、网源发展
,不得以备案之名行行政许可之实。河南省强调,要促进户用光伏健康发展,推行合同约定规范化、强化企业自律行为、规范项目备案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不得通过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等不正当手段申请以自然人
5月29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规范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显示,近期,湖南发改委收到多地关于“全额上网”的小型地面光伏项目备案、建设、并网等事项咨询和违规行为的报告
发改委明确表示,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运行,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全额上网”模式的小型地面光伏项目不满足分布式光伏发电要求
、品牌优势明显、经济效益好的央企国企或上市公司实施集中连片开发、整镇推进。2、租屋顶模式按“工商业分布式”办理备案项目建设前须履行项目备案手续,并取得备案证明,严禁未批先建或超出备案容量建设。工商业
。现将推进分布式光伏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适用范围全县区域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包括户用光伏项目、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其中户用光伏项目是指居民利用自有住宅投资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商业
积极争取指标,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采取领导包挂、部门包抓、集中攻坚等举措,全力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目前全县在建和拟建新能源项目规模295万千瓦,已建成并网光伏发电装机规模97.8万千瓦,累计发电量达到
引进寰泰能源500兆瓦全钒液流共享储能电站项目,计划总投资56亿元。目前已完成一期125兆瓦全钒液流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厂址预选及公司注册,正在进行项目备案及手续办理等工作。五是强化服务保障,提升营商
。通知提出分布式光伏项目实行备案管理,项目建设前须履行项目备案手续,并取得备案证明,严禁未批先建或超出备案容量建设。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业主不得以任何方式拆分项目申请备案,不得通过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
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大力推动农村绿色能源开发利用,鼓励培育壮大农村绿色能源产业,推动构建清洁低碳、多能融合的现代农村能源体系。现将推进分布式光伏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全县区域内分布式光伏发电
栏目主持人桂少华按:2017年9月25日,原国土资源部、原国务院扶贫办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以下简称“8号文”),首次明确
农用地均应按建设用地管理这种“一刀切”的用地管理政策,拓宽了光伏发电项目可使用土地地类(如耕地、园地、坑塘水面及设施农用地等)的范围,使“农光”“渔光”“牧光”等光伏复合项目成为可能,为我国光伏行业发展
近日,中广核嘉峪关嘉西光伏园区120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中标结果公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西北电力建设甘肃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格:56089.9655万元,折算单价约为:3.84元/W
98.1072°E,地块百积约3634亩,距酒泉市33km,距嘉峪关市15
km,附近有G312国道,交通方便。项目备案容量为120MW,光伏建设规模为120MW,本项目直流侧拟装机容量146.016MW,容配比为1.22:
1。附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