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1-8月份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8月全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容量16.46GW,同比增长2.9%,环比下降21.8%。9月,光伏行业迎来了国家和地方层面一系列重要政策的密集
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电力外送通道规划建设,加快重点行业清洁能源替代。国家能源局积极支持、推动分布式光伏开发利用9月1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1856号(工交邮电类
50万千瓦光伏项目,规划投资总额约154,453.82万元。公告指出,2023年12月,十二师项目成功列入兵团2023年第四批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清单。2024年1月,注册成立新疆公司并取得发改委对项目
6,273.2兆焦/平方米左右,根据《太阳能资源评估方法》(GB/T37526—2019)属于太阳能资源“很丰富”区,适合建设光伏电站项目。项目计划建设规模为500兆瓦的光伏发电项目及75兆瓦/150
仓储、光伏发电等国家支持产业设施开发的,可依法依规享受在5年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支持政策。过渡期满及涉及转让需办理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手续时,除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保留划拨方式外
近日,长春市科学技术局发布关于印发《长春市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行动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提高风光资源预测准确度和风光发电功率预测精度,提升风电、光伏发电主动支撑能力和适应电力系统扰动的能力;探索
绿色低碳转型支撑技术风光新技术。提高风光资源预测准确度和风光发电功率预测精度,提升风电、光伏发电主动支撑能力和适应电力系统扰动的能力;探索高效硅基光伏电池、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等新一代高效低成本光伏电池制备及
控制,节约集约用地,尽量避免对生态和农业生产造成影响。光伏发电项目配套设施用地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尽量利用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其中占用一般耕地
的,还应当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光伏发电项目配套设施用地不得占永久基本农田。此次永久基本农田查询服务的推出,将为光伏等行业的用地合规性查询提供了便利。通过便捷的查询平台,企业可以及时了解项目用地是否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从而避免因违规用地而导致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应有明确产权证明。2.项目建设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与周边建筑物、景观(风貌)相协调。3.自然人利用自有住宅屋顶或光伏投资企业租赁自然人产权屋顶建设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
城乡规划法》,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满足机场净空保护要求,并与周边建筑物、景观相协调。项目投资方在办理设施农用地建设农业大棚配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时,须按“占一补一”的原则
与优化。不建厂,但是能聚合电。虚拟电厂可以聚合非调度调管的用户侧资源,比如一些可控的分布式光伏发电,以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空调、用户侧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园区、数据中心、景观照明等海量分散资源
负荷44.56万千瓦。根据浙江省政府的规划,到“十四五”末,通过电力需求响应、辅助服务、电力市场交易等多元化途径,虚拟电厂将成为支撑浙江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清洁低碳、经济高效运行的有效载体,进而提升电力保供能力和
项目单位为:国能江苏谏壁发电有限公司。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国能谏壁公司高桥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由国能江苏谏壁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建设,规划直流侧总容量为110.01022MWp(交流侧
光伏发电系统以及相应的配套并网设施(包含升压站、储能电站,不含送出工程,分界点为电站侧第一基塔或以电网公司分界点为准)。本项目利用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高桥镇坑塘水面安装光伏发电系统,采用“全额上网”模式
近日,广东省汕头市发改局发布《汕头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文件明确,支持电源侧“新能源+储能”储能应用。结合风电、光伏发电等资源开发,实施“新能源+储能”开发
模式。按照分类实施原则落实新能源配置储能要求,2022年以后新增规划的海上风电项目以及2023年月1日以后新增并网的集中式光伏电站和陆上集中式风电项目,按照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10%,时长1小时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