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等结合,建设互补共存的复合型光伏项目。
在过去数年间,复合型光伏项目用地政策呈现由紧到松的趋势。
2017年9月《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要求各地省级能源、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允许在生态红线范围内非核心区域建设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2021年9月,生态环境部在答复时表示,接下来将进一步明确包括可再生能源项目在内的建设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监管关系。
不过,各地的相关政策趋势
,持续保持全球特大型电网最长安全纪录。利用先进数字技术,实现对新能源发电全息感知、精准预测,支撑高比例新能源并网和高效利用。截至2021年底,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新能源装机容量5.4亿千瓦,风电、光伏发电
子企业授权放权事项清单,加强对授放权的监管和动态调整,松绑赋能的同时注重导航定位。全面调整业务板块核心公司、区域公司、专业化公司的职责分工,科学建立协同机制,实现1+12的战略协同。
推进战略变革
、光伏发电项目备案证明。风电项目通过湖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请赋码证明。 三、县级以上自然资源等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合规性证明 四、项目用地权属证明。光伏发电项目使用自有土地的提交土地证复印件,租赁
,要继续实施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加强实施情况监管。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千家万户沐光行动。记者查询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光伏发电数据,记者注意到:2021年全国光伏新增装机54.88GW,其中,分布式光伏
近年政策持续鼓励屋顶分布式光伏发展,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具有积极意义,有条件的地区都在积极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
据悉,哈尔滨市双城区正在有序推进
发展深远海风电项目;规范设置登陆电缆管廊,最大程度减少对岸线的占用和影响。鼓励风光渔融合发展,切实提高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海域资源利用效率。
文件原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
发布)
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近年来,我国以风电、光伏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发展成效显著,装机规模稳居全球首位,发电量占比稳步提升,成本快速下降,已基本进入平价
一、基本情况
2022年4月,国家能源局12398能源监管热线(以下简称12398热线)共收到有效信息9577件(包含投诉、举报、咨询和其他诉求类别),环比减少7.77%,同比增加10.12
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电费结算等方面。
其他有效信息合计984件,占全部有效信息的10.28%。其中涉及煤炭行业的主要集中在煤炭行业政策、煤矿项目信息等方面。
三、分布情况
相关监测网建设。 开展风电和光伏发电开发资源量评估,对全国可利用的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进行全面勘查评价。 研究建设气候资源监测和预报系统,提高风电、光伏发电功率预测精度。 探索建设风能、太阳能等气象
落实责任,强化管理,河湖面貌明显改善。但是,一些地区人为束窄、挤占河湖空间,过度开发河湖资源等问题仍然存在,与水争地的发展方式尚未根本转变,河湖内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以风雨廊桥名义开发建设房屋建筑、河道
用途管制、规范处置涉水违建问题、推进河湖水域岸线生态修复、提升河湖水域岸线监管能力等6部分。主要内容为:
一是明确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边界。包括2条,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因地制宜安排河湖管理
5月13日、27日,水利部网站先后两次对江苏省天岗湖光伏等碍洪问题视频核查整治工作进行了报道。
根据报道,该项目为国家能源局2017年批复的光伏发电领跑项目,2017年开始实施,分2期建设,共占
推进天岗湖生态环境复苏;严格空间管控,指导督促涉水建设项目按规定报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维护河湖空间完好、功能完整。 天岗湖位于江苏泗洪、安徽五河两县交界,为淮河中游重要分洪河道怀洪新河左岸的湖泊
5月2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公告,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我局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的通知》(办安全〔2011
〕79号)等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现予以公告。
其中,包括两份光伏行业文件,分别是:《光伏发电站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光伏电站投资开发秩序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决定废止的部分规范性文件目录(共6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