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主要形式,通过ink"光伏发电收益,力争到2020年相关贫困村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意见》还对村级电站的建设要求做出规定:各项目县人民政府要通过招标,选择不超过两家有相应资质、经营业
国家能源局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21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增加贫困村村集体经济收入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将以建设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为主要形式,通过光伏发电收益,力争到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21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7
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能源局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21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战略部署,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和国家清洁低碳能源发展战略为指引,将实施光伏扶贫工程作为开展资产收益扶贫的重要途径,以建设村级光伏扶贫
要形式,通过光伏发电收益,力争到2020年相关贫困村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意见》还对村级电站的建设要求做出规定:各项目县人民政府要通过招标,选择不超过两家有相应资质、经营业绩好、社会责任感强的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21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7
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后执行。
第七条 收益结算程序
光伏扶贫收益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人负责、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
1.光伏发电收入,由县供电公司依据实际发电量,每半年结算到县金龙新能源公司设立的专户
舒城县2017年光伏扶贫项目收益资金分配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条 为加强光伏扶贫电站管理,规范光伏扶贫电站监管及收益分配,让贫困村、贫困户分享光伏扶贫成果,如期实现增收
安全。1.光伏发电收入,由县供电公司依据实际发电量,每半年结算到县金龙新能源公司设立的专户。2.县金龙新能源公司与乡镇(开发区)新能源公司结算。一是按照乡镇总发电收益6%比例支付给乡镇新能源公司的管维费用
检查与监督。对违规操作,截留、挤占、挪用收益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第九条 本办法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舒城县金龙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原标题:舒城县2017年光伏扶贫项目收益资金分配管理办法(暂行)
管理、专人负责、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1.ink"光伏发电收入,由县供电公司依据实际发电量,每半年结算到县金龙新能源公司设立的专户。2.县金龙新能源公司与乡镇(开发区)新能源公司结算。一是按照乡镇总
舒城县2017年光伏扶贫项目收益资金分配管理办法(暂行)第一条 为加强光伏扶贫电站管理,规范光伏扶贫电站监管及收益分配,让贫困村、贫困户分享光伏扶贫成果,如期实现增收脱贫,根据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
达标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处罚。
(三)从太阳能工业光热利用向太阳能光电利用和空气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领域拓展。太阳能光热在化工、食品加工、纺织等工业领域的应用取得积极成效,要深度开发光伏发电
生产技术,提高无组织烟气捕集和治理效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七)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根据太阳能资源禀赋、场地条件、电网接入和消纳条件,科学推进光伏电站建设,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提高
,按照《贵州省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置实施办法(试行)》,拟对2017年度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进行公开竞争配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为300MW,按照
关于开展贵州省2017年普通光伏电站项目
竞争性配置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光伏开发企业: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国能发新能〔2017〕31号)文件精神
文件,决定在全国具备光伏建设条件的贫困地区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程。 为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光伏扶贫工作部署和要求,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村级(含户用)光伏扶贫电站建设的通知》(黑政办规〔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