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平台建设,建立与电力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有效衔接的需求响应机制,加强需求响应市场和补贴机制研究,出台需求响应政策,实现需求响应常态化、规模化开展。支持蓄热电锅炉、用户侧储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用电负荷的3%—5%。(三)电能替代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占比达到29%。2025年末,全市充电桩总规模达到70万个,换电站规模达到310座。平原地区电动汽车公共充电设施平均服务半径小于3公里。表1
公用快速补电为辅”的充电设施网络,形成效率高、体验优的服务体系,力争到2025年,全市充电桩总规模达到70万个,换电站规模达到310座,平原地区电动汽车公共充电设施平均服务半径小于3公里。有序推动首都
电能替代。大力实施大型热泵、电锅炉、双蓄电等以电代煤(气)项目。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促进光伏与建筑一体化发展。提高铁路电气化率,适度超前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加快推动港口岸电、机场桥电系统用电接入
电网、加气站、港口、机场岸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适度超前、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高速公路和城乡公共充电网络,完善住宅小区居民自用充电设施。鼓励在港口、航运枢纽等区域布设光伏发电设施,加快推进港口岸电
电厂等大型燃煤机组供热改造。支持天然气冷热电三联供项目发展。优化完善配套供热管网设施建设,推进热网互联互通。5.建设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网络。到2025年,新建公、专用充电设施4500台以上。科学布局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投资建设运营模式,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停车场设施配建标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充电设施建设,逐步实现所有小区和经营性停车场充电设施全覆盖。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枢纽等
,引导企业加大活动优惠力度,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使用。通知指出,积极支持充电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停车场、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货运枢纽等充电设施建设,引导充电桩运营企业适当
下乡支持政策,引导企业加大活动优惠力度,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使用。(三)积极支持充电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停车场、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货运枢纽等充电设施建设,引导充电桩运营企业适当
)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期间,我市将加快推动城乡公共充电网络建设,结合实际需求,鼓励供电企业依托变电站、营业厅建设充电设施,支持公交、出租车、环卫、物流等企业利用自有停车站场建设集中
充电站并鼓励对外提供公共充电服务;逐步推进既有小区充电设施改造,规范新建小区充电设施建设要求,新建或改扩建住宅项目按规定需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相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要严格执行
分布式储能聚合商根据企业等用户负荷特性在用户侧开展储能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分时电价机制,主动削峰填谷,优化区域电网负荷需求。大力推进5G基站、数据中心、充电设施(换电站)、电动汽车等储能多元化应用。推动
、制动、悬挂系统;车身用附件;电机电器、电子器件、电器系统、电路、轮毂、轮胎等;
D. 汽车设计:
整车设计、系统控制设计等。
E. 充电设施:
充电站,充电桩;充电站智能网络项目规划及成果展示
、充换电池及电池管理系统、停车场充电设施、智能监控、充电站供电解决方案
F. 其他
参展费用:
标准展位(豪标,3m x 3m):
A区展位(国内企业):RMB16,800/个 A区展位(外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