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气能力达到2.8亿立方米。 打造多元协同电力调节系统。推进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适时启动新一轮示范推广行动。加大压缩空气储能示范应用,重点培育泰安等地区新型储能基地。支持建设独立储能设施,推动新能源
、大容量低成本新型储能、用户侧需求响应等关键技术研发。在规划跨区直流通道中选择一至两回,开展以输送新能源为主的特高压输电工程示范,在技术和装备方面取得突破,推进新模式、新机制、新技术的示范应用。
五是
输电线路配套1000万千瓦新能源装机、400万千瓦煤电装机、200万千瓦储能设施为例,在新能源发电条件较差的冬季保供期,向受端晚高峰时刻仅可提供直流容量50%~60%的可保障电力支撑。
二是电网特性和
应用规模化。到2023年底,全市累计推广换电新能源汽车18000辆,建成换电站100座(按单车道计算)。
(二)换电标准统一化。形成换电标准和运营保障体系,包括换电电池标准、储能电池标准、换电站标准
推荐目录内车型的巡游出租车、网约车等重点应用领域示范应用项目给予奖励。其中,对一个自然年度内投放换电新能源汽车不低于100辆并实际以换电模式运营的巡游出租车、网约车项目,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超过
关注焦点之一。 2021年8月,浙江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开展新型储能设施示范应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在全国范围内首次提出了给与调峰型储能项目容量补偿,暂定补偿期3年,补偿费用逐年退坡,分别为
文件精神,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 总体情况
本行动计划所指的新能源产业主要包括核能、智能电网、太阳能、储能、天然气及其水合物、风能、氢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领域。
(一)发展现状。一是产业发展
初具规模,2021年深圳新能源产业增加值约642亿元,在核能、智能电网、太阳能、储能等重点领域涌现出一批国内外知名企业。二是新能源供给能力稳步提升,2021年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占全市总装机容量77%,天然气
首个大型百兆瓦时晋江储能站投产运行;西气东输三线天然气管道福建段投产运行,福建形成多气源保障供给格局,完成国家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要求的储气能力目标。
(三)能源结构不断优化。非化石能源快速发展
体系;加强新型储能电站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储能电 站设施设计、建设和运行标准规范,完善储能电池生产、梯次利用、 回收等全寿命周期行业标准及管理办法,明确新型储能并网运行标 准,加强组件和系统
新型电力系统。支持光伏、风电、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及出力平稳的新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完善支持政策,激励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增产上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储能、抽水蓄能等,加快形成以
储能和调峰能力为基础支撑的电力发展机制。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设备的节能监察,组织开展能源计量审查。
(二)支持重点行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支持工业部门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先进制造发展。深化城乡交通运输
,加大电厂、电网、油田勘探开发、LNG接收站、海上风电、光伏、生物质能、储能和氢能等领域重大项目投资建设力度。力争十四五期间,全市落地建设1015个百亿级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1015个总投资30亿元以上
重大能源项目。
探索研究分布式电源、储能发展配套价格激励政策,加大分布式光伏政策扶持力度;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推动企业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交。各区十四五期间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辖区能源消费总量
时段低价电力,综合运用峰谷电价、居民阶梯电价和输配电价机制等予以支持。针对分布式能源发展,提出完善支持分布式发电自发自用、市场化交易的价格政策。针对储能和调节性电源建设,提出完善支持储能应用的电价政策
,完善支持灵活性煤电机组、天然气调峰机组、太阳能热发电和储能等调节性电源运行的价格补偿机制。
四是加强数据要素支撑。数据已成为能源领域重要生产要素。《意见》提出全面开展全国清洁低碳能源资源详细勘查和
太阳能热发电、热利用装备。推动新型储能技术装备创新和示范应用,积极研制成套电池装备,支持全钒液流电池储能装备产业化发展和应用示范。开展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等机械储能和其它化学储能技术攻关。支持智能电动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