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消息。就在4月5日,*ST超日突然发布公告称,债权人上海毅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毅华公司)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提出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的申请。这次突发的诉讼,无疑让
超日债危机进一步发酵。
债权人要求破产重整/
就在违约事件陷入僵局之时,清明节前的一份公告,让*ST超日股东以及11超日债的持有者们,心情更加复杂。
*ST超日在公告中表
赛维LDK的海外债务重组正在朝好的方向发展。
4月5日,公司注册所在地的开曼法院正式批准了赛维LDK联合临时清盘人具有就相关债务与债权人、股东达成重组支持协议的权力;同时还批准了赛维
LDK可以通过可转债的方式,从公司第三大股东恒瑞新能源处获得1400万美元过渡期融资,用以支付重组期间相关费用(债权人、股东的现金兑付需求,以及其它工作支出等)的权力。
法院实质上批准了赛维
联合临时清盘人具有就相关债务与债权人、股东达成重组支持协议的权力;同时还批准了赛维LDK可以通过可转债的方式,从公司第三大股东恒瑞新能源处获得1400万美元过渡期融资,用以支付重组期间相关费用(债权人
、股东的现金兑付需求,以及其它工作支出等)的权力。法院实质上批准了赛维LDK暂时无需破产,原因是法院看到了公司具有与大部分债权人、股东达成重组支持协议的能力。 北京路浩律师事务所律师钟兰安向《证券日报
难以落实。把应收款做成资产证券化产品售出,意味着资产的所有权转移,作为产品要约之一,债务人对应付款的签字确认是必不可少的程序之一。现实是,债权人在落实这一工作时往往面对这样一个尴尬局面:债务人口头确权
没有问题,在文件上签字不予配合。其二,应收款回收期的确认工作难以落实。既然是将应收款提前售出,对应收款回款期的确认则成为制作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前置条件。但在现实中,债权人要取得债务人对还款期的签字
停牌一个半月,*ST超日重组的愿景以无人接盘告终,公司股票今起复牌。屋漏偏逢连夜雨,*ST超日债权人已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的申请,如果该申请被法院受理,早已违约的11超日债也将停止计息
后被终止上市。公开资料显示,*ST超日2013年年报的预约披露日是4月28日。 另外,*ST超日接到债权人上海毅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函,该公司以*ST超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
*ST超日(2.59, 0.00, 0.00%)(002506)周五晚间披露,公司债权人上海毅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上海市第一
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的申请。同时公司股票将于4月8日复牌。
*ST超日表示,截至目前,上海一中院是否受理债权人毅华公司提出的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的申请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果上海
律师联合署名的关于11超日债违约案相关问题引出的法律修订的建议函已经发出。
该建议函建议有关部门对2007年颁行的《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进行修订,并建议监管部门尽快采取措施减少超日债债权人的
为国内资本市场中首例违约债券案件,引起各方面的广泛关注。
就11超日债案例本身而言,只涉及利益各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及违约履约问题,但从中反映出的投资者与债权人权益维护,以及制度完善的相关方面
超日债违约案相关问题引出的法律修订的建议函已经发出。该建议函建议有关部门对2007年颁行的《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进行修订,并建议监管部门尽快采取措施减少超日债债权人的损失。建议中同时指出11超日债案例
各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及违约履约问题,但从中反映出的投资者与债权人权益维护,以及制度完善的相关方面事项,确有许多必须改进之处。我们作为长年从事资本市场维权的律师,特向贵会建议如下。其一,从投资者与债权人
部分总负债为11.19亿美元,有1720万美元的债务由赛维LDK担保。其中,最为棘手的是在2月28日到期的17亿元高收益债券。早在去年9月份,针对海外债务,赛维LDK就启动了与债权人的协商工作。根据
2013年12月27日赛维LDK发布的向海外债权人提交提案的公告,为与债权人达成共识并防止发生清算危机,公司向其海外债权人提交的几种债务重组方案(针对17亿元高收益债券的持有人),大致可归纳为证券兑换、现金
,股权贬值预期有可能引发其它债权人及股东的担忧。4月2日,赛维LDK新闻发言人彭少敏在接受采访时向记者推测,阿波罗公司欲诉彭小峰个人破产一事,可能是赛维LDK股价不正常的低的重要原因之一。未兑现承诺
东窗事发能否说服债权人、股东,同时维持公司股票在美国处于上市交易状态,事关赛维LDK海外债务重组的成败。彭少敏向记者介绍,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与纽交所进行沟通,也正在与阿波罗公司就优先股事宜协商。相信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