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资本参与设立昆山低碳产业投资基金。针对高成长性优质低碳企业,通过股权投资、阶段性持有、适时退出的方式进行产业投资。鼓励企业运用绿色金融工具,对参保绿色保险的企业按年度最高补贴5万元,发行绿色债券的
支付、预算资金、债券资金。坚持过紧日子,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着力推动财政政策、资源、资金向两件大事聚焦聚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研究制定自治区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保持社会融资规模与经济增长和
产业项目。发挥“投资安徽行”牵引作用,深化“双招双引”模式创新,完善投资“赛马”激励机制。聚焦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投向,分领域集中开展项目谋划储备。(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2.激发
电力消费量,不纳入地方能源消费总量考核。(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三)强化要素支撑。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创新实施促进光伏发展的绿色保险、绿色债券及
生活垃圾分类计价、计量收费。推广应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信托等绿色金融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对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的支持力度。(十七)完善用地保障机制。各地要统筹区域内社会源
,突出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培育发展新动能等领域,着力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市县级项目谋划储备,健全完善发展改革部门牵头、行业主管部门
通过申请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额度、自治区预算内统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等予以激励支持。(六)优化投资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全方位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要求,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优化招投标营商环境,加大对民营
效应。扎实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项目的衔接准备,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盘子”,努力争取相关中央资金2400亿元左右。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方式变化,全流程改进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
,进一步加强统筹谋划和实施监管。支持各地依法合规使用“债贷组合”融资方式,提高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的比例。(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三)有效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建立省级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加强
管理办法,形成政府投资管理“1+3”政策体系。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全力争取国家增发国债和各项债券资金支持,统筹各级财政资金2041亿元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举办重大项目建设现场观摩会
排查整治,加强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推进金融支持化债。全力抓好“保交楼”工作,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守牢社会稳定底线。坚持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践行“四下基层”,推进领导干部下访和信访工作
国家“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纳入省重大建设项目,优先重点推进。(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四、加强用地用海要素保障。2024年,全省供应
5000亩。(牵头单位:省林业局)六、积极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开展专项债券项目常态化储备,积极争取我省专项债券额度。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