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美国商务部取消反补贴调查的中国光伏公司,可能空欢喜一场。3月6日,美国国会众议院传来消息,已通过一项新修改的税法,授权美国商务部继续对中国和越南等所谓非市场经济国家征收反补贴税。本来还抱着希望
免产生更多亏损。美国修改法案美国修改的新关税法案,与一桩案件有关系。2011年12月,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曾做过一个判决,认定美国的反补贴法不适用于非市场经济国家。其判决的依据是,美国商务部若既对中国
公平竞争创造了条件。《1979能源税法案》首次对可再生能源的投资者给予投资税抵扣,并允许可再生能源项目实行加速折旧。《1992能源政策法案》首次提出对可再生能源的生产给予生产税抵扣对免税公共事业
投资成本,美国政府非常重视运用折旧政策。《1979能源税法案》提出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可以根据联邦加速折旧成本回收制度,享受加速折旧优惠。该政策在此后的《1986年国内税收法案》、《2005联邦能源安全
调幅度进行了修改,将此前一直实施的补贴额年下调率由现行的21%调整至较易被接受的9%。上网电价补贴额建议调整幅度如下(规模以2011年3月至5月间年均新增安装量计算):小于2.5GW:上网电价补贴额将上
在30KW以下的发电设施。但所有2009至2010年间在捷克境内所安装的地面系统也将按照此税法缴税。基本上,参议院此举意味着在上网电价补贴项下的太阳能电力收购价将有所下调,而该价格此前曾获得政府向
摊薄每股收益为18美分。
2010年第一季度调整后的净利润为1.15亿美元,相当于摊薄每股收益为69美分。2010年第一季度的净利润包括与美国税法修改相关的8500万美元税后调整费用,相当于摊薄
每股收益为51美分。这一调整是关于美国税法修改对2010年3月颁布的《患者保护和大众医疗法》的内容。调整后的净利润与通报的净利润的对比如下。 “我们继续保持着强劲的盈利能力,连续三个季度创下历史新高
授权条款。它最早见于《1962年贸易扩展法》,后经《1974年贸易法》、《1979年贸易协定法》、《1984年贸易与关税法》,尤其是《198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法》修改而成。
根据“一般301条款
、非市场经济的性质以及国会特别针对这些国家的出口在其它法律中采取的行动,我们认为苏联和民主德国对其出口到美国的钾碱提供的利益不构成《1930年关税法》第303节所说的赠与或资助虽然这些利益可能刺激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