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财政部会同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引导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建设主体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做好信贷资金和专项债资金的有效衔接。在前期确定的交通基础设施、能源、保障性安居工程等9大
,并加大再贴现支持力度,以供应链融资和银企合作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10.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在用好前期降准资金、扩大信贷投放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持续释放
;加强信贷政策的评估督导,将金融机构制造业贷款和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的余额、增速、占比等指标纳入监管监测和评价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续贷条件的工业企业按正常续贷业务办理,不得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
绿色债券、绿色信贷对新能源项目的支持力度。研究探索将新能源项目纳入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支持范围。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新能源项目温室气体核证减排量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进行配额清缴抵销。
贷款,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灵活确定本息还款计划。引导金融机构扩大技改贷投放力度,发展碳排放权、排污权、特许经营收费权等抵质押绿色信贷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对腾笼换鸟投资项目融资需求,优先给予中长期贷款支持
,已享受上级补助的项目不再重复补助。 6.严格执行企业用能预算化管理制度,对充分利用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系统的企业,优先保障因转型升级所需的用能指标及电力增容需求,并在绿色信贷资金申报、绿色工厂评选等
金融支持力度,指导生产经营主体申请贷款贴息,推进新型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活动。鼓励农业信贷担保产品研发,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大棚设施抵押和信用保证等多种担保方式,丰富融资途径,简化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推进新型
补贴。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支持金融机构开发节能减排友好型绿色金融产品,加快推动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不断扩大绿色信贷规模,推动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加快绿色债券发展,支持符合条件
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金融支持,由光伏工作专班会同金融办、人行研究出台专门措施,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结合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特点和融资需求,加大绿色信贷的规模,采取灵活的信贷政策和优惠的利率政策,探索以项目售电收费权和项目资产
。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探索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采取灵活的贷款担保方式,加大对光伏项目的信贷支持。鼓励采用融资租赁方式为光伏发电项目提供一体化融资租赁服务。鼓励各类基金、保险、信托等与产业资本结合。鼓励
。鼓励金融机构设计多元化金融产品,加大对光伏项目绿色信贷的支持力度,鼓励推行光伏、储能等相关领域保险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对已纳入各级财政补贴清单的光伏项目所在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风险可控的原则,自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