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车购车补助资金0.7亿元,支持企业参展、给予出口信用保险补助等外贸资金0.86亿元,服务贸易补助等外经资金0.15亿元,外经政策补助专项0.19亿元,跨境电商等电子商务发展补助资金0.28亿元。51.
和再创新,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
提升工程,加大制造业首台(套)装备应用奖励、保险补偿。对省级及以上工业新产品(新技术)、首台(套)项目,给予最高400万元奖励。13.支持
监管监测机制,推动企业按证排污、政府依证监管。推进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健全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开展环境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拓展评价结果应用领域,依法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环境信用评价机制。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将企业环境违法信息记入信用记录,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资源环境权益交易机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
标杆等守信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深入实施《磐安县节水行动方案》,全面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乡节水降损、非常规水利用、节水标杆示范、节水技术推广等工程,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强化农业
、执行报告制度,实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健全企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充分发挥企业自巡查、生态环保“健康码”等作用,推动企业生态环保责任落实和信息公开。构建企业生态信用评价应用体系,建立企业生态信用
度。以省碳达峰碳中和数字平台建设为契机,依托省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金融综合服务应用,加强海上风电、光伏项目等在金融领域的信息共享,推进碳账户金融应用场景建设。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综合运用绿色信贷
、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绿色产业基金等绿色金融产品和工具,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海上风电、光伏项目、生物质能的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建立符合新能源企业和风电光伏项目特点的信贷管理机制。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
电价政策。(四)优化绿色金融体系。进一步丰富和完善绿色金融组织体系、标准体系和产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绿色贷款、绿色股权、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金融工具,引导金融机构为节能环保、清洁能源
、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等领域绿色低碳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拓宽绿色低碳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碳中和债等绿色公司信用类债券。充分发挥广州南沙粤港合作咨询委员会“超级联系人”作用,支持
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8.在政府投资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政府投资项目对民营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省有关部门和
,推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对标珠三角地区提升营商环境量化指标。(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16.构建贯穿民间投资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环节、具有广东特色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在行政管理事项中
数字化转型示范标杆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六)加大科研攻关力度。47.继续开展技术装备首台套、关键零部件及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偿试点,对认定为自治区
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内蒙古银保监局)96.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在产粮大县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或种植收入保险,中央和自治区分别承担45%和30%的保险费补贴。(责任单位:自治区
、订单等质押融资,对跨境电商、外贸新业态等加大中长期贷款支持,对跨境人民币结算白名单企业进一步提供便利化措施。引导保险机构优化出口信用保险承保和理赔条件,提高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风险保障。完善外贸企业远期
针对合作区居民符合规定的医疗险、养老险、航运险、信用保险等跨境保险产品。(十一)有序探索深港私募通机制。允许前海合作区面向香港开展跨境双向股权投资便利化试点,简化申办流程,进一步拓展投资范围,探索降低香港
约占41.7%,其中Topcon占比33.3%,HJT占比0.83%;投标截止时间至3月22日。据招标文件显示,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产品本体、运输供货到项目现场及保险费(运输费标注出单价
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