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是建议按照《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实行全额保障性收购。同时,加快推动《能源法》出台,进一步明确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推行可再生能源电力强制配额制度,明确可再生能源电力在全国及各省
5月21日,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带来了14份提案,其中5份提案直击困扰光伏行业许久的竞价项目延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全额保障性收购
降低,影响市场稳定。
03落实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
《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能源1150号)明确规定,未经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同意,不得随意设定最低
电力发展迅速,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均居世界第一。但产业的快速增长也带来了一些尚待理顺的问题。2019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的可再生能源法执法检查报告指出,可再生能源消纳压力仍然较大、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落实
基本收益,稳定投资预期。各省发布的最低保障性收购电量政策对于当年新建电站提供至少10年持续期,对于最低保障性收购电量要参考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由电网企业按照政府定价收购。
调度协议,按电力市场规则与地方政府或电力用户签订中长期购售电协议。
在加快形成有利于清洁能源消纳的电力市场机制中,《意见》提出,电力现货市场运行初期,风电、光伏发电、核电保障性收购电量按保量保价方式
进行收购,超出保障性收购利用小时数的电量以报量不报价或报量报价方式参与市场,未核定保障性收购利用小时数的地区,在电力系统不具备条件实现清洁能源全额消纳时段,可灵活调整保量保价电量规模。
为了全面提升
、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150号),我局委托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汇总有关可再生能源电力建设和运行监测数据,形成了《2019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
评价报告》(以下简称监测评价报告)。
现将监测评价报告予以通报,请各地区和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和全额保障性收购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为完成全国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目标
《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国能新能〔2016〕54号)、《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150号),我局委托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
电力发展和全额保障性收购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为完成全国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2019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
国家能源局
2020年5月6日
。各地项目均强调可再生能源优先上网、保障性收购等应有之意。 除此之外,综合能源、风光互补、光储协调等,也被多地政府提及,上海发改委还特意强调了优化投资营商环境,明文光伏发电项目的土地、税费、变相收费
奠定法治基础。
《条例》第二十六条指出,可再生能源发电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保障性收购制度。电网企业应当保障性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签订并网协议、符合并网标准的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鼓励超出
保障性收购电量范围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多发满发。
可再生能源发电各类主体应当配合电网企业保障电网安全。电力企业应当通过完善配套设施、加强技术创新等措施,提高可再生能源
,最晚申报日前为4月30日(黑龙江)。剩余一周时间,2020年光伏平价项目申报即将收官。
政策红利+优先权
为推动2019年首批风、光平价项目的顺利实施,发改能源19号文配备了全额保障性收购
明确。
此外,放开组件-逆变器容配比、放开保障性收购小时数限制等也成为业内推进平价项目的共同呼声。
产业链端,光伏系统成本中占比最大的组件,2020年价格继续下滑,本周,330~335W多晶组件市场均价1.48元/瓦,395~405W单晶PERC组件市场均价1.63元/瓦,分别较年初下降7%、6.9%。
保障性收购利用小时数政策下,已作为主要电源的新能源被赋予了一定的特殊身份。为避免电力市场的扭曲,新能源如何以普通身份进入电力市场与火电等传统电源竞争成为未来发展的关键。
诚然,新能源的特殊身份是由于其天生的
《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的要求,需要首先安排规划内的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小时数,一定程度上给予了新能源特殊身份。
保障性收购政策看起来可以保障新能源的发展,实际上,由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