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意见》(中发〔2015〕9 号)及其配套文件、《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发改高技〔2015〕1714 号)、《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发改能源〔2016〕625 号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近日发布了《京津冀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规则(试行)》,根据文件,
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主要是指准入的电力用户与并网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对保障性收购年利用小时数以外的电量,通过
实施方案》,提出将实行配额制作为一项解决三弃问题的重要制度性措施。目前,《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已完成第一次征求意见,预计将于2018年底前出台。配额制是可再生能源行业一项重大、复杂、涉及面广的政策
推动可再生能源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有效落实。我国已出台可再生能源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但尚缺乏相关配套政策支持。配额制的出台可为可再生能源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的实施提供有力抓手,保障可再生能源优先发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名义向有关方面发函征求了《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的意见。在研究论证各方面意见基础上,我们对《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进行了修改,在保持配额机制和政策基本一致的前提下
、配额完成监测评价以及对各承担配额义务的市场主体考核的基本方法。该办法先作为试行版本执行,在配额制实施过程中不断总结完善,视情况发布后续版本。
一、配额指标测算方法
一)基本原则
1. 规划
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版,9月1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二版,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历时多年即将尘埃落定。 《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第二
技术进步降低成本,光伏平价上网即将到来。
配额制即将落地,或将助力平价上网加速。2018年9月,发改委下发《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提出建立可再生能源约束性消纳机制,规划各省
级行政区2018、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比例,对保障小时数以内的集中式风电、光伏电量以及其他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施行全额保障性收购(考虑技术等限制因素最多限电5%)。配额制若能落地,必将提高光伏电站年利用小时数,进一步降低度电成本,助力平价上网加速。近期光伏政策一览表如下:
法》、《电力监管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电监市场〔2006〕42号)、《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发改能源〔2016〕625号),以及《电网运行准则
近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继3月下旬首次征求意见后,时隔半年再度征求意见,可再生能源配额制落地在即,掀起了业内新一轮讨论热潮,普遍认为强化地方政府
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设定了各省2018、2020年需要实现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配额指标和非水电配额指标,表明国家计划推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占比从一般性政策引导走向省级约束性指标。
2018年
。 推进法制化,运用法律给光伏行业保驾护航,明确项目建设的边界条件,并严格执行。规范电网企业,还有地方政府的行为,严格执行光伏预警的机制,保障性收购办法,履行消纳的责任。在招投标时承诺的送出
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正在加速落地中。
近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相较于今年3月发布的第一版征求意见稿,本次发布的《办法》针对
、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和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等被要求共同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任务,具有一定约束力。
本次《办法》明确,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义务主体包括六种类型:一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所属省级电力公司
继2018年3月23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之后,近日,国家能源局在研究论证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再次修改了《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 形成第二轮
体现了国内电力发展清洁化的长期趋势;另一方面, 保障性收购电量和等额替代原则的明确,有助于提 高存量非水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利用水平,有利于缓解可再生能源消纳难题,提高了运营商盈利的确定 性。如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