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企业要以适当方式公开电网可供新能源项目利用的接入点、容量空间和技术规范,简化可再生能源接网业务环节,优化流程、缩短时间,推广全流程线上办理平台应用,力争一网通办、接网申请“一次也不跑”。(六)加强
的对外宣传推介,不断创新招商方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资源竞争配置,拓展资源、产业招商,延伸产业链,培育产业集群,扩大用电需求,力求通过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协作,更多吸纳和承接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和资本转移,着力提升我市新能源产业开发层次和水平。
的时限和责任。待达到转让条件后,在90日内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放宽抵押限制,营利性的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领域企业可将有偿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设施等财产进行抵押融资
服务。土地使用权人申请改变存量土地用途用于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经审查符合详细规划的,州(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依法依规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建成的养老服务设施由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使用的,原
在永康市范围内新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非居民用户侧储能项目的投资主体。(二)补助条件1.项目业主为企业的,需依法注册成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用户侧储能项目按照储能设备功率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按150元、120元、100元每千瓦逐年退坡。三、补助程序(一)补助申请每年4月30日前,由项目业主提出资金补助申请。1.居民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向
实际需要,加大节能减排降碳引导、扶持、补贴力度。二、支持条件申请专项资金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对象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等的,应是在本区依法设立、经营状态正常、信用状况良好,纳入本区
节能减排降碳考核范围、属地化管理的用能单位或为本区提供节能减排降碳服务的节能服务机构等相关单位。其中,申请对象为重点用能单位的以及申报项目涉及大型公共建筑的,应接入能耗在线监测平台,且数据交互情况良好。(二
抵退税约1.64万亿元。二是保持适当支出强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适当下调赤字率至2.8%左右。通过特定国有金融机构和专营机构依法上缴近年结存的利润、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安排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加强落实情况评估。六是严肃财经纪律,整饬财经秩序。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扎紧制度“笼子”,坚决维护制度严肃性。管好用好财政资金,规范收支行为。完善税收征管制度,依法严厉打击偷税骗税等行为
、核电司、煤炭司、油气司、新能源司、安全司、资质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加快制定权责清单编制完成并向社会公开我局权责清单,以权责清单为基础完善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法改司牵头,各相关司、各派出机构、各
相关直属事业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评估,总结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落实情况,完善许可办理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依规处理不实和虚假承诺企业。(资质中心
内部故障引发的越级跳闸停电应对措施不够。(二)部分承装(修、试)企业占用相关人员资格证书主要原因:一是部分承装(修、试)企业在持证员工离职后未及时向派出能源监管机构申请更新人员资格资料,影响离职人员在新单位
,更新相关企业人员资格资料;二是进一步加强资质许可监管执法力度,对辖区6家以欺骗手段取得承装(修、试)资质许可的企业依法依规作出撤销许可处理,有力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开工且未申请延期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自动失效,已占用能耗指标或替代能耗指标回收统筹使用。设计能耗(等价值)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项目,要同步建设能耗在线监测设施,建成后及时纳入自治区能耗在线监测
平台,实行动态监测管理。加大对企业节能降碳改造、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的支持力度。对未按期完成节能改造、能效达不到基准水平的重点行业用能项目依法推动淘汰退出。
本方案。一、增强滨海新区人口导入能力(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在“滨城”落户。符合条件的本市范围内全日制高职及以上院校的毕业生、在校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可在滨海新区落户。支持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直系亲属
提出申请,可在新区落户,其中,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直接落户(不得注册高中、职高及以下学籍),超过35周岁的须在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市规划资源局
1.项目开工前应依法取得环评、水保、安评、稳评和防洪评价(如涉及)等批复,落实土地和林地(如涉及)等报批手续和用地协议。户用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由地方按简化程序管理。2.项目建设过程中,采用“农光互补
发电业务许可证(豁免的项目除外),并依法服从电网调度机构的管理。(二)安全质量和环境保护要求1.项目开工前,项目建设主体应依法落实相关政策要求。2.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主体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落实建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