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合同范围内的试验及调试工程。投标方负责现场甲供货物卸车及管理、货物场内二次运输、成品保护等工作。投标方负责施工机械工具。招标方负责支架、组件、箱变、逆变器、汇流箱和电缆等设备材料的供应。投标方负责
光伏电站施工经验,并提供业绩清单(含承包合同复印件及业主评价材料)及工程验收相关资料;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售后服务体系。
2、供应商须为光伏发电设备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其生产或代理的光伏发电设备须经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养老保险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
(3)资质证书副本及生产产品的质量认证证书。代理商须提供光伏发电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以上材料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
发电设备 6 详见项目基本技术要求 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采购人指定地点 360万
2 铜铟镓硒薄膜、多晶硅材质、薄膜电池 光伏发电设备 7 245万
3 15KW铜铟镓硒薄膜光伏
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投标人需为太阳能光伏生产企业或经销商
、PT柜、10kV升压变压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电网接入系统检测、调试、试运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
工程,及所有附属土建工程,包括与本项目相关的原建(构)筑物的拆除、还建及修复,及建(构)筑物的加固。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需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设计、供货、施工和验收,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
,并不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1.12.4本标段下的设备供货范围包括所有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招标文件和技术规范中确定了合同设备基本的、一般的技术条件,由于具体建设项目情况不同,投标人应当自行
心地理位置为N3953,E10655。
乌海市属我国太阳能资源最丰富区域,适合开展大型光伏电站的建设。
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供货设备范围是174240块单晶硅太阳能光伏组件。若使用非镀膜玻璃
生产的光伏组件供货,则单晶硅组件的标称功率应为290Wp规格且单板功率正偏差;若使用镀膜玻璃的光伏组件供货,则单晶硅组件的标称功率应为290Wp规格且平均功率正偏差2Wp以上。不论投标方使用以上哪种
并以其为准。
五、企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
2、企业资质要求: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承
,且上述业绩单项合同施工金额应不低于500万元。业绩清单表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体现合同双方、合同范围、服务内容、合同规模等主要信息,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4
建设。
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供货设备范围是174240块单晶硅太阳能光伏组件。若使用非镀膜玻璃生产的光伏组件供货,则单晶硅组件的标称功率应为290Wp规格且单板功率正偏差;若使用镀膜玻璃的
光伏组件供货,则单晶硅组件的标称功率应为290Wp规格且平均功率正偏差2Wp以上。不论投标方使用以上哪种类型的组件供货,投标方必须保证同一个项目的组件规格一致。
1.3 交货时间
设备到货 计划
概况: 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财政资金已落实); 2.2 项目预算:298万元人民币;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天供货安装完毕,且货物达到使用方要求; 2.4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
、设备监造、培训、电网接入系统检测、调试、试运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
文件及合同的不符合项进行修改,不代表招标人对投标人图纸中上述错误或不符合项进行确认或承担责任。图纸会审后,如图纸中仍有不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的,投标人必须修改,且不得提出任何费用要求。
本工程为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