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济运行主管部门,原则同意对《2016年跨省跨区送受电计划安排建议》(以下简称《计划》)予以备案。现将有关意见函复如下: 一、落实优先发电、优先购电制度。《计划》实施要贯彻落实电力体制改革精神
事项的有关要求,经商有关省(区、市)经济运行主管部门,原则同意对《2016年跨省跨区送受电计划安排建议》(以下简称《计划》)予以备案。现将有关意见函复如下:一、落实优先发电、优先购电制度。《计划》实施要
电力体制改革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2752号)要求,建立优先发电、优先购电制度,保障跨省跨区送受电中的国家计划、地方政府协议优先发电,推动
数。2、确保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以内的电量以最高优先等级优先发电。严禁对保障范围内的电量采取由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向煤电等其他电源支付费用的方式来获取发电权,妥善处理好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调峰机组
优先发电和辅助服务市场之间的关系,并与电力交易方案做好衔接。3、积极利用电力市场化推动新能源消纳。超出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的部分应通过市场交易方式消纳,由风电、光伏发电企业与售电企业或电力用户通过
优先发电、优先购电相关制度的有关要求,按照附表核定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并安排发电计划,确保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以内的电量以最高优先等级优先发电。已安排2016年度发电计划的省(区、市)须按照附表
保障性收购利用小时数,全额收购规划范围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年发电量分为保障性收购电量部分和市场交易电量部分。其中,保障性收购电量部分通过优先安排年度发电计划、与电网公司
保障性收购、调峰机组优先发电和辅助服务市场之间的关系,并与电力交易方案做好衔接。同时,《通知》还要求,保障性收购电量应由电网企业按标杆上网电价和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全额结算,超出最低保障收购年利
)主管部门和电网调度机构应严格落实《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中关于优先发电顺序的要求,严禁对保障范围内的电量采取由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向煤电等其他电源支付费用的方式来获取发电权,妥善处理好可再生能源
企业签订年度优先发电合同。电网企业和电力交易机构应将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的全年保障性收购电量,根据历史和功率预测情况分解到各月,并优先结算当月的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电量,月度保障性收购电量结算完成后,再结算
年利用小时数以内的电量以最高优先等级优先发电。两部门要求,各地部门和电网调度机构应严格落实《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中关于优先发电顺序的要求,严禁对保障范围内的电量采取由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向
项目年发电量分为保障性收购电量部分和市场交易电量部分。其中,保障性收购电量部分通过优先安排年度发电计划、与电网公司签订优先发电合同(实物合同或差价合同)保障全额按标杆上网电价收购;市场交易电量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