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二期)年产15GW单晶组件项目建设的募集资金10.8亿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铜川隆基12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公告指出,原募投项目芜湖(二期)年产15GW单晶组件项目总投资259,391.46万元
,经审慎评估电池组件产能配比以及铜川隆基12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并匹配相应的募集资金使用规模,公司拟将原计划投入芜湖(二期) 年产15GW单晶组件项目的募集资金108,000万元,变更用于
消纳风电、光伏项目,不包括市场化并网项目和分布式新能源项目。此类项目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价格通过市场交易形成,项目投资风险由投资企业自主承担。省级电网企业根据经营区内新能源总规模、新能源利用率
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目标等,结合电网企业消纳空间测算结果和实施建议,原则上每年12月底前研究确定下一年度全区新增上网消纳新能源审批总规模,并于每年第一季度、第三季度分两批次印发
、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截至5月20日公告日,黎仁超已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承担亦不履行董事或高管职责。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董事长变更如此重要的事项,华西能源推迟了四天才对外公布。业绩急转直下
、知名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为拓展海外新能源光伏发电项目和电站装备市场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在2025年公司经营方针目标中,华西能源明确表示要积极扩展光伏业务,以多个光伏项目为重点,推进集中式光伏
,派出机构通过监管约谈、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等方式进行处理。(三)举报热点问题一是湖南、广东等部分地区群众反映,部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提供虚假资料,在办理资质续期、许可事项变更、人员变更时冒用
型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和新型经营主体。其中,发电企业暂为省调直调的水电(不含映秀湾、马回、金洞子,下同)、公用燃煤火电(不含三瓦窑、苏房梁,下同)、集中式新能源(含配建储能,下同),参与省内中长期市场
的网调直调机组;燃气、生物质电厂暂不参与;电网安全保供支撑电源暂不参与。电力用户包含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用户和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新型经营主体暂为分布式新能源、独立储能、虚拟电厂。三、价格机制1.
5月19日,海泰新能发布公告称,终止10GW
TOPCon电池项目和研发试验中心扩建项目,同时发布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公告,将募集资金变更用于印尼3GW电池组件项目。根据《海泰新能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形式完成募集资金支付。目前,该项目已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建设用地及水电供应协议、施工许可文件,并已签署《土建施工合同》。项目建设期限为投入建设后15个月,由海泰新能全资子公司PT
GREEN VISION SOLAR负责实施。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加快推进专业化整合工作部署,优化国有资本配置,增强国企战略协同、业务协同,促进国企高质量发展,2025年5月16日,西电集团与宝光集团签署了《股份划转协议》,将宝光
集团直接持有的宝光股份合计30.00%的股份无偿划入西电集团。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宝光股份的控股股东将由宝光集团变更为西电集团,间接控股股东仍为中国电气装备,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国务院国资委。本次收购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可免于发出要约。
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此次审核通过是中国能建自2023年2月启动定增以来的重要节点。公司曾于2024
年、2025年两次延长相关决议有效期,以确保项目推进与资本市场环境相匹配。保荐机构
中信证券在核查意见中表示,对本次发行事项无异议,认为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及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作为全球能源建设领域的龙头企业,中国能建近年来持续加大在新能源领域的投入。2022年启动的“1466”战略
办理变更手续外,相关土地用途、权利类型备案后5年过渡期内保持不变,期满后按政策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支持“高速+光伏”。支持高速公路经营单位牵头编制“高速+光伏”建设规划,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
厅、省能源局、省林草局,有关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涉及各州(市)人民政府和有关企业落实,不再列出〕2.盘活土地资源。充分挖掘土地资源潜力,为“高速+”项目落地提供支撑。沿线各级政府做好高速公路土地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此次审核通过是中国能建自2023年2月启动定增以来的重要节点。公司曾于2024年、2025年两次延长相关决议有效期,以确保项目推进与资本市场环境相匹配。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在核查意见
中表示,对本次发行事项无异议,认为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及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作为全球能源建设领域的龙头企业,中国能建近年来持续加大在新能源领域的投入。2022年启动的“1466”战略明确提出,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