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产品(包括电池、组件及组件生产用中间产品)发起保障性措施调查。此外,Suniva公司还要求对非美国制造的所有光伏产品实施贸易管制,设立最低进口价格,申请第一年终端产品组件价格为0.78美元/瓦 《1974年贸易法案》第201条款规定,提请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nited States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 USITC),要求对进口的全球晶体硅
of the Trade Act of 1974)为依据,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提起诉讼,要求对所有进口至美国的晶硅光伏电池片和组件发起全球保障性 措施调查。该诉讼是应SQN资本管理公司作为Suniva破产诉讼案的资金资助方所提出的要求。● Suniva的要求非常大胆,即针对所有进口至美国的晶硅电池片征收40美分/瓦的进口关税,及向所有进口至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