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霍邱县高塘镇49MW光伏发电工程总装机容量53.9MWp,为新建环保型新能源电厂,场址位于安徽省霍邱县高塘镇。拟建项目区地貌为鱼塘与农田相间,场址区地形较平缓。 基本资格:
a)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独立企业法人;
b) 具有较完整的晶硅电池片和组件生产线,晶硅组件年产能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通过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且已落实,招标人为新能源风电(陆丰)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基本资格:
a)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独立企业法人;
b) 具有较完整的晶硅电池片和组件生产线,晶硅组件年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