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年7月28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叶集区2017年第三批光伏扶贫及村级集体经济光伏电站项目 2、建设单位(招标人):六安市叶集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资金来源
万元,村集体出资2万元,光伏企业每户出资1万元,电站建成后,采用余电上网模式,村民前20年,可以获得600元/户/年的收益,从第4年起至第20年,村集体可获得80%的发电收益。
由于前有招标,后有多种
验收等。
李岙村位于海曙区龙观乡,该项目在新建联排住宅、多层住宅共计344户屋顶上安装500kw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总额50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由村集体、政府支持,采用全部上网模式,年发电量50万千
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3.2.6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起)至少完成2个单项工程容量不低于5兆瓦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工程的业绩;
3.2.7近三年投标
一、招标条件
阳高县2017年光伏扶贫一期(5.1MWp)村级电站项目已由阳高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阳发改备案13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阳高县普惠城乡经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人民币)
保证金:一标段:20万元 ;二标段:4000元(人民币)
采购项目概况:
1、 采购内容:本次招标共对淇滨区上峪乡12个贫困村进行光伏电站的建设,总规模1980KW;即在12个建档立卡的
贫困村每村建设一个小型光伏电站,
具体为:南山村300KW;桑园村80KW;白龙庙村70KW;上庄村300KW;中柴厂村260KW;鹿场村300KW;纸坊村115KW;老望岩村100KW;卓坡村
9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光伏电站工期按场地业主要求有间歇施工的可能,投标人要充分考虑人工费和施工措施费)。
6.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期项目拟在约22634平方米的停车场建设钢结构停车
单位拟采取分包方式进行,选择的分包方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并得到招标人认可;
4.投标人须满足下列业绩要求:
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2个不少于1.8MW的屋面光伏电站总承包
方案为准。具体招标范围见本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并以其为准。 4. 招标内容:光伏发电系统招标。本次招标内容包括: 本工程以总承包交钥匙方式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概算)、太阳能光伏电站从勘察
1. 招标条件 中电建天津友发分布式光伏B标段项目已完成发改委备案。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中电建天津友发分布式光伏EPC工程总承包B标段 2.2 建设地点:天津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业绩要求:2015年以来完成单项、单个地点(扶贫项目以镇及以上单位招标项目,不含分布式家庭光伏项目)10兆瓦及以上光伏电站
投资金额:7682万元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市公共交通公司泰安公交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8MWp光伏发电PC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泰安市公共交通公司泰安公交新能源发展
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业绩要求:2015年以来完成单项、单个地点(扶贫项目以镇及以上单位招标项目,不含分布式家庭光伏项目)10兆瓦及以上光伏电站施工业绩;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
,同时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2 招标
一、招标条件 受台前县中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台前县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四期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