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发展“风光燃储一体化”项目。在鲁北盐碱滩涂地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基地,结合渤海气田登陆点和LNG接收站建设,布局建设燃气机组,打造“风光燃储一体化”发展新模式,提升电网调峰能力和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2022年,开工建设20万千瓦左右;2023—2025年,开工建设80万千瓦以上。到2025年,全省在运“风光燃储一体化”燃气机组规模达到100万千瓦;到2030年,达到200万千瓦。
推动能源产业发展,提升新能源装备制造水平,支持光伏、风电、电气装备、新能源汽车、锂离子电池材料、节能等领域优势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培育发展氢能、储能、固体燃料电池、核能、燃气轮机等新兴产业,推动技术、资本、人才等各类要素集聚,加快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形成若干个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新能源产业集群。
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有序引导非化石能源消费和以电代煤、以气代煤,发展屋顶光伏等分布式能源,因地制宜推广热电联产、余热供暖、热泵等多种清洁供暖方式,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管理模式。
7月8日,广东省肇庆市发改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肇庆市促进光伏项目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文件指出,集中式光伏项目实行动态年度建设计划管理。对落实用地、具备开工建设条件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及时增补纳入年度建设计划。
通知提到,落实不需办理节能审查的项目政策。做好项目节能审查“放管服”,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相关规定,对风电站、光伏电站(光热)、水电站、抽水蓄能电站、核电站、生物质能、地热能、电网工程、输油管网、输气管网、水利、铁路(含独立铁路桥梁、隧道)、公路、城市道路、信息(通信)网络(不含数据中心)、电子政务、卫星地面系统项目,不需办理节能审
7月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积极培育光伏建筑一体化、隔震减震、输变电、建筑智能等“专精特新”企业,鼓励各地对年度建筑业营业收入增速达20%以上且超过1亿元的建筑业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
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背景下,“整县推进”将有效拓展清洁能源发展空间,在推进能源绿色转型、助力乡村振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德州立足实际,编制出台一张可复制、可借鉴的“明白纸”,为其他地区规范引导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安全、有序、高质量开发提供了一份德州答卷。
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指引,以工业企业、园区为主阵地,以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为主抓手,大力推广应用绿色低碳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装备,全面促进全省工业绿色低碳转型。经过三年努力,力争为工业企业组织开展节能降碳诊断服务15000家以上,组织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6000项以上,其中省级重点项目300项以上;推动全省规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碳排放、水耗分别下降10%、12.5%、10%以上,一般工业固体
意见明确,到2025年底,苏州市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可安装光伏屋顶面积实现光伏覆盖率达到50%以上,全市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屋顶建设光伏设施,安装比例不低于可安装光伏屋顶面积的50%。常熟市、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等四个全国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地区公共机构于2023年底前达成上述目标。
7月7日,清远市人民政府印发清远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快建设佛冈县中核水头乡村振兴20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华电清远英德英红仙桥“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等一批光伏发电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