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中标企业不建将被惩罚,剩余1.5GW奖励先进基地
应注意3:中标企业不建设将被严惩
“通知”重申了国家能源局在之前发布的“国能新能[2017] 54号”中内容:
建立健全基地建设运行状况定期发布、工作激励和黑名单、失信惩戒等制度。领跑基地项目整个建设经营期不得转让,对擅自转让基地项目、因自身原因未按期建设和验收不合格的基地企业(含技术领跑基地的光伏制造企业),禁止其及所属企业集团系统所有企业参加后续领跑基地投资建设。对于以上情形中失信情节严重的,根据行业黑名单或国家信用体系失信名单的有关规定办理。
应注意4:并网时间推迟电价将降低
按照第二批领跑者基地的招标要求,除乌海外全部项目应2017年930前并网,乌海应在2017年1230前并网。
根据《能源》杂志12月份的报道,第二批领跑者基地的整体发展速度并不尽如人意。在第二批8个领跑者基地中,只有2个基地全部并网。除张家口和芮城领跑者基地并网进度较快,其他领跑者基地大多存在项目推进困难的问题。
据了解,山东的济宁和新泰进展也相对较快,山西阳泉、安徽两淮项目也实现部分并网,但内蒙古的包头、乌海基地甚至尚未开工!
在这种情况下,“通知”提出:
并网时间每延迟一个季度,上网电价在中表电价基础上降低5%!因此,推迟并网的企业经济上也会受到影响。
应注意5:剩余1.5GW将奖励给竞价最好的基地
第三批领跑者基地总规模为8GW,但国家只发放了6.5GW,剩余1.5GW分给谁?“通知”中提出:
较标杆电价降幅最大的3个基地,将获得等量(0.5GW)的奖励规模!
同时,建设速度快的基地,可同时申报下一批基地。
因此,剩余的1.5GW项目分配,估计要等到2018年6月30日所有基地竞标完成之后,才知道花落谁家!
4国家将加强对领跑者基地的后续监管
应注意6:国家加强后续监管,企业投标需慎重
在推进第三批领跑者基地的同时,国家也在加强对第二批基地的后续监管工作。
1月5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了《关于报送2016年光伏发电领跑基地项目进展情况的函》,要求1月底前将各项目的最新进展、存在问题、推进措施、工作建议等报送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
结合前文的“黑名单”政策,可见,企业在第三批领跑者基地的投标应该更加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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