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波(上海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谢谢秘书长,也谢谢您的提问。刚才湖北的童省长已经把很多的问题都回答了,我们都大同小异。非常感谢国家发改委和各位专家,把全国碳排放交易权系统交给了上海,这是对上海的信任和重托,我们将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精心地落实、谋划和推进。
上海作为试点城市之一,在碳排放交易等方面做了一些探索,我们共有27个行业,包括工业和非工业的,310家重点企业参与了碳排放的交易,有600多家机构和企业参加了市场交易,也取得了一些成效。特别是在碳排放交易,我们是2013年开始的,现在碳排放交易总量下降了7%,煤炭总量下降了11.7%,应该说是取得了成效。同时探索了一些体系和制度。接下去,我们将按照国家的安排和统一要求,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做好一些基础工作,包括重点加强对纳入全国碳市场交易企业的管理,配合国家组织好碳市场历史数据的核查、配额分配和履约工作,同时要开展自身能力的建设,发挥我们在试点当中取得的经验,帮助和带动非试点的省份,顺利开展各项工作。
第二,发挥兄弟省市的合力,就像湖北等地已经取得了很好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一方面我们要虚心学习,另一方面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联合推进交易系统的建设。
第三,充分发挥上海金融中心建设的优势,上海全国性的金融交易市场有13个之多,是中国乃至世界上金融基础设施和要素最聚集的地区之一。在组织高效交易、防范金融风险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同时,人才还是比较集聚。所以,在建设交易系统过程当中,我们将充分发挥这方面的优势,定期主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分管市领导牵头,发改委组织各方协同推进。二是组建工作团队,依托现有的碳交易基础和管理机构,吸纳相关金融机构的专业人才,组建一支熟悉全国碳交易市场的专业团队,将交易系统设计好、建设好、运行好。三是全力以赴做好各项保障工作,把无论是资金、场地、资源和技术的保障,上海将举全市之力做好这方面的保障工作。
记者:全国碳市场启动之后,初期纳入市场的企业门槛是什么?预计这个市场规模有多大?
李高(国家发展改革委气候司司长):刚才我们张主任已经介绍了,根据《方案》的要求,我们是从发电行业作为突破口,来开展全国碳市场的建设。我们选择发电行业,主要考虑了几个因素,一是发电行业的数据基础比较好,产品相对比较单一,主要是热、电两类,它的数据计量设备比较完备,管理比较规范。这些因素使得我们比较容易进行核查核实,配额分配也比较简便易行。二是考虑到它的量,这个行业的排放量很大,根据现在《方案》的要求,这个门槛是按照排放量每年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实际上相当于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左右的水平,来作为我们现在纳入的企业的门槛。这个企业的门槛,我们发电行业纳入的企业达到1700多家,排放量超过30亿吨。这个水平,刚才张主任也介绍了,如果是启动交易的话,这个规模远远超过世界上正在运行的任何一个碳市场。
我们碳市场的建设,也要遵循稳中求进的工作要求,在先期启动发电行业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考虑其他的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我们也在进行相关的方法学研究,另外也在跟行业部门进行各方面的准备工作,总的来看,成熟一个行业,纳入一个行业,逐步扩大市场覆盖范围。当然这个要根据工作准备情况。将来,纳入碳市场的门槛可能还要进一步降低,要把更多的企业纳入到碳市场的管理范围。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我想,中国碳市场会逐步走向成熟,同时纳入的行业范围和企业数量,还有排放的数量,也都会是一个相当大的规模。所以,这也是提醒我们,将来中国碳市场的管理一定要按照稳中求进的原则,有步骤地来推进,碳市场的管理、碳市场的发展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要做好相应的准备,包括制度的准备,包括人才队伍的准备,包括能力建设,包括系统建设,在实践当中不断摸索完善,把碳市场建设好,切实发挥它在控制碳排放方面的积极作用。
记者:从2013年开始,北京、上海、深圳等七个省市试点了碳排放权交易,这一轮全国的碳排放交易体系启动之后,试点城市如何与全国的碳排放市场做一个衔接?这些试点的城市碳排放会继续运行下去吗?
李高(国家发展改革委气候司司长):2011年以来,发改委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深圳七个省市开展了碳交易试点,这些试点一个很重要的目的,就是为建设全国统一碳市场来积累经验。这些试点省市的情况各有不同,大家都是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自己纳入的行业,包括纳入的门槛标准,包括制定相关的政策,都是从实际出发来进行探索,做了非常多的开创性工作。而且,实际效果也是不错的。
2013年开始交易,到2017年11月,有一个统计数据,我们7家试点,累计配额成交量超过了2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成交额超过了46亿元,而且从试点的范围来看,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出现了双降的趋势,起到了碳市场要发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作用。而且,试点积累的经验,还有我们在试点当中发现的问题,都对我们全国碳市场的设计和将来的建设具有很重要的参考作用。地方省市的试点,对全国碳市场的建设做出了很重要的贡献。
全国碳市场启动以后,随着我们方案的发布,全国碳市场的建设进入新的阶段,现在工作的重心就要从试点转向推动建设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当然我们也认识到,这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在这个过程当中,有关试点省市、试点市场,还将持续运行一段时间,我们也会按照《方案》的要求,充分尊重碳市场试点省市的首创精神,在坚持全国碳市场统一运行、统一管理的基础上,来确保试点省市的碳市场与全国统一碳市场顺利的对接和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