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印彪认为,促进新能源持续健康发展可以从电网建设、技术创新、政策机制、社会参与四个方面综合发力,其中,加快电网互联互通是基础,强化重大技术创新是关键,精准设计政策和市场机制是保障,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是客观需要。舒印彪代表中国国家电网公司和IEC表达了进一步加强与各方合作的意愿。面对“一带一路”建设重要机遇,国家电网公司期待与各国能源企业强强联手,推进沿线电网互联互通和新能源开发利用,推动以清洁和绿色方式满足全球电力需求。
与会代表分享全球新能源发展的经验与共识
与会各方代表普遍认为,当前已形成了新能源发展的四点全球经验与共识。
创新引领。在新能源发展较好的国家,少不了新能源立法和相关技术的应用。例如,在西班牙,《皇家法案》对风电的价格体系、辅助服务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为了做好新能源调度工作,2006年6月,西班牙电网公司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可再生能源电力控制中心,专门负责对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进行调度控制。
标准推动。国外主要风电发展都对风电并网提出了严格的技术要求,并建立了严格风电并网检测制度,确保并网风电满足技术标准要求。丹麦《可再生能源促进法》对风电机组的检测认证进行了详细规定。西班牙电网公司对风电厂的发电预测进行严格考核,误差比例超过20%需要向电网企业缴纳罚款,以此激励风电厂提高预测精度。
互联互通。通过大电网在各国间互济消纳,是新能源发展的重要经验。如今,欧洲已建成统一同步电网。2016年,丹麦新能源装机600万千瓦,与周边国家联网容量已达800万千瓦;葡萄牙新能源装机530万千瓦,与周边国家联网容量达300万千瓦。2016年,欧盟能源委员会又提出到2030年各国的跨国输电容量再增加一倍,以适应新能源发展需要。
机制健全。实践证明,完整的激励机制能够有力地促进新能源开发和利用。欧美发达国家通过现货电力市场,自动实现新能源优先调度。他们通过建立调峰、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市场,调动常规电源参与系统调节的积极性促进低谷风电消纳;通过灵活的上网电价机制,有效促进光伏发电及风电均衡发展,取得了较好效果。
专家建议我国推进新能源合作共享和互联互通
加快新能源发展意义重大。立足中国国情,借鉴国内外经验,与会者提出三点建议。
合作共享,共同推进新能源技术创新。我国可发挥创新驱动的关键作用,调动各方力量和优势,建立联合攻关机制推进跨机构、跨学科、跨行业联合攻关,加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研发,努力在特高压、智能电网、大电网安全、大规模储能新能源开发、新材料应用等关键领域取得一批重大成果。
加大互联互通力度。我国可通过发挥全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联盟等国际组织的作用,加强政策协调,加大投资力度,加快推进电网互联互通,打造新能源开发利用的基础平台。同时,尽快推进中国与周边国家联网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欧洲、非洲、美洲内及跨州电网互联研究,积极推动全球能源互联网重大项目落地。
完善体制机制。我国可合理确定政府、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和用户等各方主体在新能源消纳中的责任和义务,加快推进建立有利于新能源消纳的市场化机制。一是强化可再生能源优先消纳;二是尽快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三是全面实施清洁取暖以电代煤,大力发展电动汽车;四是完善价格体系,将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与政府补贴分离,上网电价部分通过市场方式定价补贴部分通过政府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