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然而,未来可能没有规模指标?
然而,5月1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关于报送可再生能源“十三五”发展规划年度建设规模方案的通知》中,提出:
光伏发电要按照《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提出的并网规模目标,结合本地区能源规划和光伏发电规划,分别明确分年度的本省(区、市)集中式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新增建设规模。原则上各省(区、市)各年度新增建设规模应保持平衡有序发展。相应建设规模要统筹考虑前期已下达年度建设规模、光伏领跑者基地、光伏扶贫和特高压外送基地建设规模。除了专门以外送太阳能电力为主的特高压外送基地,原则上各特高压外送基地光伏发电配置总规模不超过200万千瓦。
因此,也有人认为,各省上报“十三五”规划之后,国家进行统一批复,各省未来几年在规划内建设即可,不需要再由国家审批。
然而,这存在两个问题:
1)国家的“十三五”规划中,光伏发电项目的总量为105GW,而据预测,2017年底的并网了就可以达到105GW以上。那未来三年,光伏项目就没有发展空间了?显然不可能!
2)各省的“十三五”容量较大,累积量远超过国家的105GW。根据之前的统计,仅19省的规划总量就高达91.47GW。在此情况下,国家如何批复?
截止2017年1季度,除19省外,剩余的12个省份的累计装机已经达到39.22GW。即使这12个省份在2017年3季度~2020年不增加任何装机,如果19省均按照本省的“十三五”规划开展,则到2020年的累计装机将达到130.69GW,超出国家能源局105GW的容量24.5%!
表:全国各省“十三五”光伏规划容量统计(单位:万k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