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电力+用户”的互联互通生态系统是发电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创新经营业态、变革营销模式未来做优做大做强的必由之路。
随着国企改革与电力改革的深入开展,多元化的电力市场已逐步形成。越来越多的经济体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到电力运营与电能交易过程,成为电力市场的主体,电力市场竞争格局正在发生着根本性的转变。
发电企业传统的、以电源建设、电力生产为核心的经营发展模式,以单一产品、电网售电为核心的市场营销模式,已不能适应电力行业新的发展业态。转变发展方式、创新经营业态、变革营销模式已成为发电企业做优做大做强的必由之路。
在深入研究电力用户群体、客户需求、供求关系、金融创新服务以及互联网电商平台等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我们提出了搭建B2B、B2C、C2B电子商务平台的想法,希望能构建“互联网+金融+电力+用户”的互联互通生态系统。相信综合性电力集团将是未来发展的方向。
电力用户分类
目前全社会电力市场用户类型分为四类,根据2015年国家能源局统计的全国用电结构:第一产业用户(农、林、畜牧业等)用电量占比约2%;第二产业用户(加工、制造业等)用电量占比72%;第三产业用户(商业、交通、服务业等)用电量占比13%;城乡居民用户用电量占比13%。
根据目前用电主体在电力市场的交易形式及用电特点,主要可分为中小用户和大用户两类,按照社会用电结构分布,其中:
>>>> 1.中小用户
主要为第三产业中的小型商户以及居民用户,合计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20%。
用户特点:中小用户具有客户分散、单体用电量小的特点,点对点营销难度较大,不会受到售电企业的重视,因此营销竞争相对较弱,客户忠诚度较高。
存在问题:此类用户由于高度分散,用电管理复杂,需投入的营销成本也相对较高。
>>>> 2.大用户
主要为第一、第二产业以及第三产业的大中型商业用户,合计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80%。
用户特点:大用户的单体用电量大、集中度高,便于开展点对点的电力营销。
存在问题:此类用户由于是电力市场的销售重点对象,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交易谈判难度大、客户忠诚度不可控。
中小用户营销模式
若按照常规思路,售电公司需要通过进一步建立营销机构与中小用户逐一打通销售渠道,建立复杂的用户档案,在市场上与竞争对手进行比价销售。由于用户量巨大,作为售电公司不具有类似移动通信企业的单体营销优势,照此方式开展中小用户售电业务需要投入巨大的营销成本。
目前,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已高度覆盖手机移动端用户,且已实现了电费充值的功能。据统计,仅微信用户在2016年上半年已达到5.49亿,预计2016年微信支付总额将达到3.6万亿元。因此,抓住互联网迅猛发展的势头联合大型电商迅速吸收用户资源是实现中小用户电力营销的有效途径。可通过与腾讯、阿里、京东等电商合作,成立互联网售电公司,开设“充电宝”支付功能,用于电费缴纳和电量结算,并以此开展客户数据统计管理。
但是,开展互联网营销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由于互联网平台销售方式已较为普及,简单建立网络售电平台极易引起同行业间的同质化竞争,而电费缴纳是中小用户由其是居民用户日常极易忽略的费用支出,通过几分钱/度的降价方式难以吸引客户。目前,也有一种思路是为用户提供日常的用电服务,但是由于中小客户数目庞大,提供用电服务则需投入巨大的人力及管理成本,并且效果十分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