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吉林省发布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经济新常态下,我省经济将保持平稳较快发展,以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为代表的清洁能源优势将得到充分发挥,能源消费结构将得到进一步优化,与中亚、俄罗斯、蒙古和朝鲜等周边国家能源合作领域将不断扩展。能源发展机遇大于挑战。规划中提出,“十三五”期间电力装机容量3648.8 万千瓦,其中光伏发电装机240 万千瓦。
到2020 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9.5%
不断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着力推动绿色电力、绿色热力、绿色燃料生产和利用。提高风电、光伏、生物质能发电装机规模,扩大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公共建筑、工业园区和城市集中供热等领域的应用,重点推进生物质固体燃料、液体燃料的生产和应用,部分替代燃煤、燃油等常规能源。到2020 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9.5%。
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实施“新城镇、新能源、新生活”行动计划,力争到2020 年新能源示范城市达到7 个、绿色能源示范县4 个。围绕建设国家级清洁能源基地,按集中与分散并举的原则,因地制宜发展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抽水蓄能电站,同时淘汰落后产能、优化煤电结构。
“十三五”期间光伏发电装机容量240 万千瓦
光伏发电以西部白城、松原、四平双辽地区为重点,采用风光储、光伏农牧业等开发方式,建设地面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在长春、延边、白山等大中型城市重点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分布
式光伏发电项目。到2020 年,光伏发电装机容量240 万千瓦。
进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能力,鼓励利用风、光、水、煤等资源组合优势,开展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系统一体化运行示范。重点在白城、吉林、松原等具备开展多能互补条件的地区推进多能互补示范项目建设。
坚持走节约化、智能绿色、低碳发展道路
优先发展光伏发电,积极推进光伏扶贫项目建设,鼓励采用风光储、光伏农牧业等开发方式,建设地面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探索“光伏+”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推动光伏产业创新发展。
1、光伏扶贫工程。重点在8 个国家级贫困县对贫困村建档立卡,以整村推进的方式,保障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包括残疾人)每户每年增加收入3000 元以上。其他光照条件好的贫困地区可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实施。采取村级光伏电站(含户用)方式,每位扶贫对象的对应项目规模为5 千瓦左右;采取集中式光伏电站方式,每位扶贫对象的对应项目规模为25 千瓦左右。
2、光伏领跑技术基地。重点在资源条件较好,建设条件明确,具备大规模接入和本地消纳能力的地区,结合电力外送通道规划,有序建设光伏先进技术示范基地。在中东部地区,结合土地综合利用、采煤沉陷区治理等,重点打造以本地消纳为主的百万千瓦级“光伏领跑者”基地,通过市场机制扩大先进技术指标产品的市场份额,不断提高先进设备在新增规模中的比例,促进成本下降和产业升级。
3、太阳能热利用工程。积极推行城镇太阳能热利用与建筑相结合,重点在医院、学校、旅馆等热水需求量大的公共建筑建设太阳能热水系统。在农村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房、太阳
灶等。到2020 年,全省太阳能热水器集热面积达到300 万平方米,累计建设太阳能暖房42100 户,太阳灶1730 台。。
4、提升太阳能利用装备。以四平市庆达新能源、白山市阳光硅业等企业为依托,在多晶硅、单晶硅电池片生产设备、薄膜电池生产线、电池组件层压机、多晶硅铸锭炉、薄膜电池生产装备以及相应检测设备等方面,形成研发制造和产业化生产能力。